伊朗外交部發言人阿塞菲8日在德黑蘭舉行新聞發佈會說,伊朗已經啓動了批准《不擴散核武器條約》附加議定書的法律程序。
阿塞菲說,伊朗外交部已經着手起草關於批准附加議定書的法案。該法案草就以後,將由政府的一個委員會加以審議,然後再提交給議會批准。
阿塞菲還重申,伊朗已經決定在近期恢復部分鈾濃縮活動,但目前還沒有決定恢復的具體時間和內容。他還說,儘管如此,伊朗仍然會以誠懇的態度與歐盟進行談判,希望歐盟認真考慮伊朗的新建議。
伊朗於2003年12月簽署了《不擴散核武器條約》附加議定書,但這一文件一直沒有得到議會的批准。議會中的保守派曾經多次宣稱要用立法程序否決附加議定書,甚至威脅要退出《不擴散核武器條約》。近來,爲了打破核僵局,伊朗向歐盟提出了4點新建議,第一點就是伊朗議會通過《不擴散核武器條約》附加議定書。
《不擴散核武器條約》是英國、美國、原蘇聯等59個國家於1968年7月1日分別在倫敦、華盛頓和莫斯科簽署的一項國際條約,旨在防止核擴散、推動核裁軍和促進和平利用核能的國際合作。爲了更有效地防止核擴散,1997年5月15日,國際原子能機構理事會覈准了保障協定附加議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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