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黃金週期間,天津市客管辦服務熱線監督電話接到不少乘客來電,尋找遺忘在出租車上的物品,可大都由於提供不出線索而無法查詢。客管部門提醒廣大乘客,乘坐出租車時不要忘記向司機索要票據,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這樣既可在打車時萬一不慎遺失物品後手中有尋找失物的線索,也可在您對所乘坐的出租車有意見或建議時依據車票進行反映和投訴。
據瞭解,乘客在乘坐出租車交費後不向司機索要出租車專用發票,過後發現自己的財物遺忘在車上而無從查找的現象在日常生活中也不少見。一般乘客交費下車時匆忙中很少有人能專門記一下自己搭乘的這輛出租車的車牌照號和車門上標明的所屬出租汽車公司。如果不索要票據,一旦遺失財物,從全市32000輛出租車裏查詢無異於大海撈針。而如果有了一張票據,客管部門就能在幾分鐘內依據票上的代碼和號碼準確地幫乘客找到所乘坐的車輛。
客管部門在此提示全市出租汽車司機,乘客打車付費後一定要應乘客要求按規定給乘客開具出租車專用發票。同時在此提醒廣大乘客,打車時不要嫌麻煩不要發票,如果您遇到個別司機不出具專用發票時有權拒付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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