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又稱韓非子,戰國晚期韓國(主要區域在河南省)人,生卒年代約在公元前280年至公元前233年之間。
韓非是我國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在總結批判前期法家理論的基礎上,建立和完善了法家思想體系,成爲古代法家學派最具代表性的人物和封建法治理論的奠基人。他提出的法、術、勢三種理論觀點,一直是封建統治者治國平天下的理論依據。所謂“法”,就是指法律、法令。所謂“術”,就是指統治的權術。所謂“勢”,就是指權力,勢力。這三者是互相依存,缺一不可的,其中“法”是公開的,是約束公衆的;“術”是統治者個人掌握的,要深藏不露;“勢”是“法”和“術”的基礎,是最重要的,只有握有實權,有了巨大的權勢,纔可以推行法治,使用權術。
在文學方面,韓非提倡文學的“功用”標準,他的“畫犬馬難,畫鬼魅易”的論點,含有現實主義文藝觀的因素。有許多名著、名言,如《守株待兔》、《自相矛盾》、《濫竽充數》和《削足話履》等至今仍爲人們傳頌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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