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家住紅橋區金聯公寓的王先生打來電話,稱金聯公寓底商的網吧通宵營業,不僅影響樓上居民休息,而且網吧還允許未成年人在此上網。
記者調查 室內沒有懸掛經營證照
昨晚11時左右,根據王先生提供的線索,記者來到這家網吧,雖然此時街道上已經少有行人,但仍有不少年輕人出入網吧,並不時地大聲嬉鬧。進入網吧,看到這間不足200平方米的房間裏共有89臺電腦,面朝街的幾扇窗子用厚厚的窗簾遮擋。網吧內煙霧瀰漫,燈光昏暗,幾乎每臺電腦前都有一位網友在“埋頭奮戰”。網吧內沒有懸掛任何營業執照等相關證照,牆上僅有一個寫着“營業時間8:00-24:00”的牌子。
記者觀察 緊閉門窗暗藏消防隱患
凌晨12時左右,網吧內仍剩下30多位“熟客”。此時,40多歲的老闆迅速將上網的人帶到遠離窗戶的電腦前,關閉所有門窗,拉合窗簾,關上電燈,如此謹慎的“地下工作”,讓人很難從外面發覺室內有動靜。30多位上網的人擠在一起,而且還有人不時地吸菸,使得室內空氣更加混濁。記者觀察了一下,這間原本就狹小的屋子,只有一個大門可以出入,而廁所內的窗戶也緊閉着,室內也看不到滅火器的蹤影。
凌晨1時左右,記者表示要結賬離開,老闆纔將網吧的門鎖打開。這時,兩名學生模樣的人走進網吧,詢問是否可以通宵上網,老闆表示可以,包夜8元。隨後,老闆又將網吧的大門緊閉。
新聞回放 “藍極速”火災死傷37人
2002年6月16日凌晨2時40分許,位於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20號院內非法經營的“藍極速”網吧發生火災,造成24人死亡,13人受傷。經調查,事故是由於網吧老闆將網吧大門緊鎖,且在窗戶上安裝了鐵柵欄,導致網吧裏的人無法逃生。
新聞背景 明文規定不能通宵營業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中明確規定,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在營業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不得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營業場所,並且應當在營業場所入口處的顯著位置懸掛未成年人禁入標誌。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每日營業時間限於8時至24時。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對上網消費者的身份證等有效證件進行覈對、登記,並記錄有關上網信息。登記內容和記錄備份保存時間不得少於60日,並在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依法查詢時予以提供。
另外,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應當禁止明火照明和吸菸,並懸掛禁止吸菸標誌;不得安裝固定的封閉門窗柵欄;營業期間禁止封堵或者鎖閉門窗、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