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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潤東報道昨天,記者從北京市政府獲悉,此前衆人翹首以待的北京市關於吸引高級人才的獎勵管理規定已經正式出臺,北京市將設立高級人才獎勵專項資金,6大類人才每年可獲最高30萬元的獎金,用於在北京市置房、購車、投資興辦高新技術企業和參加專業領域培訓等。這項新規定將從今年6月30日起施行。
根據新出臺的《北京市吸引高級人才獎勵管理規定》,獎勵資金將由市財政部門專項撥付,用於鼓勵各類高級人才在京創業和工作。對於受聘於在北京工商註冊且稅務登記企業的個人,符合條件的,可按其上一年度所繳個人工薪收入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80%的標準予以獎勵,用於其在北京購買商品房一套、汽車一輛、以現金出資在北京投資興辦高新技術企業、參加專業領域培訓,每年限申報一次,獎勵總額累計不得超過其購房、購車、投資及培訓所付款項,且原則上不超過30萬元。
根據規定,六大類人才每年可獲最高30萬獎金:一、被跨國公司地區總部,註冊資本1000萬美元(含)以上的外商投資企業,世界500強中的境外公司在京投資的企業及世界知名會計師事務所在京設立的會計師事務所聘用,連續2年以上擔任副總經理以上或相當職務的人員;二、被軟件企業、集成電路企業聘用連續2年以上且年薪10萬元(含)以上的高級管理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三、被北京科技研究開發機構聘用,連續2年以上擔任主任或相當職務且年薪10萬元(含)以上的人員;四、被來京投資企業聘用,連續2年以上擔任常務副總經理以上職務及擔任總會計師、總工程師、總經濟師的人員;五、被來京金融企業聘用,連續2年以上擔任副總經理以上或相當職務的人員;六、在京國際、國內文化藝術名人、名家和民族傳統藝術專家、體育明星、優秀教練員及傑出文化藝術體育產業經營管理人才。
對於這六大類人才,由稅務部門對其上一年度所繳個人工薪收入所得稅額進行確認後,可通過其所在單位分別向市商務局、市科委、市工業促進局、市發展改革委等部門申請高級人才獎勵,經受理部門審覈彙總後報市人事局覈准,由市財政局覈定兌現相關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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