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從天津市教委獲悉,在本市實施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教師持證上崗制度的基礎上,爲儘快解決本市中小學心理諮詢工作所需師資問題,本市出臺了《天津市中小學心理諮詢教師培訓和持證上崗的幾點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計劃用五年左右的時間基本完成全市心理諮詢教師持證上崗工作。
本市中小學心理諮詢教師的職責是:能夠識別中小學生常見的心理問題;能夠對少數存在心理問題或出現心理障礙的學生提供科學的諮詢服務;能夠識別心理處於病態的學生並及時轉介有關醫療部門;能夠熟練使用常用中小學生心理測試工具。《意見》中強調,經過培訓考覈取得證書的教師不具備獨立處理心理處於病態學生的資格;培訓證書不能作爲從事校外心理諮詢類職業的憑證。參加中小學心理諮詢培訓的教師,必須心理素質好,熱愛學生心理諮詢工作;已獲得天津市中小學學校心理健康教育輔導教師資格證書或天津市中小學班級心理健康教育輔導教師資格證書;擬從事學校學生心理諮詢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