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出版總署副署長、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副組長兼辦公室主任柳斌杰指出,非法報刊的危害很大。
首先,非法報刊的出版行爲觸犯了國家的法律,違反了新聞出版法規。
其次,這些非法報紙、期刊大多以盈利爲目的,內容低俗,充斥色情、恐怖、暴力、謊言等內容,缺乏社會責任感,是文化市場的垃圾。
第三,這些非法報刊在出版方式上多以欺詐爲主,嚴重損害了新聞單位和新聞工作者的權益。
第四,非法報刊大量剪貼、拼湊他人作品,或者編造內容、僞造作者,甚至將低劣的文章署名名家發表,嚴重侵犯了他人知識產權。
柳斌杰指出,取締非法報刊是文化市場健康發展自身提出的內在需求,對非法報刊進行專項整治是規範出版秩序,保護民族創新和維護消費者權益的大事,也是“掃黃打非”鬥爭的一項重要內容,因此我們必須下大力氣抓實、抓好、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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