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株洲獲悉,一名曾經在株洲市民中造成恐慌,在東莞、株洲、長沙等地多次作案的歹徒周雄被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
東莞搶劫
原爲冷水江市糧食局職工的周雄,今年37歲。自1997年開始,他到廣東等地打工。由於不安於打工生活,專門搶劫獨自在家的女性。
2003年1月25日,周雄在廣東東莞市城區尾隨一女子張某進入房內,用仿真手槍威逼張某,對其實施強姦,並搶走手機和1000多元現金。從2003年1月至2004年3月,周雄先後以找人、查電路等各種藉口騙開一些單身女性的房門,在東莞入室搶劫10次,並對多名受害人實施強姦。2004年3月,東莞市公安部門發出緝拿周雄的告示,狡猾的周雄立即回到冷水江躲藏。
株洲作案
2004年4月,感覺風聲已過的周雄再次出來作案,爲逃避打擊,他將作案地點選在了人口衆多、交通便利的株洲。2004年4月13日,周雄偉隨單身女子劉某至株洲中心汽車站附近,以檢查電線線路爲名騙開房門,用膠帶將劉捆綁,搶得手機、鉑金耳環和現金200餘元,並對其實施強姦。
接下來的一個多月時間,周雄先後竄至株洲的蘆淞、天元、荷塘等區,以相同手段作案9起,一時之間,不少株洲市民提到這個“水電維修工”就人心惶惶,很多女性市民獨自在家時都提高了警惕。
長沙落網
去年5月下旬,周雄看到株洲警方提醒市民的告示後,知道株洲已不可久留,就逃至長沙繼續作案。隨後不到10天的時間,周雄在長沙採用類似手段入室作案3次。
2004年6月5日,周雄竄至長沙市雨花區,在闖入一女子家中實施搶劫時,該女子的丈夫恰好回家,隨後周雄被憤怒的羣衆抓獲。
株洲市中級法院經審理查明,從2003年1月至2004年6月,周雄共入室搶劫22起,搶劫現金3萬餘元,港幣1000元,還有不少手機、首飾等物品,在搶劫過程中強姦婦女14名,猥褻婦女2名。爲此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周雄犯搶劫罪、強姦罪、強制猥褻婦罪,合併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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