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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女孩昨向站前分局稱自己與楊某是戀愛關系,此前系母親一句一句教她撒謊
圖片說明:尷尬相對
前日下午,17歲的曉慧(化名)在母親的陪同下來到站前分局報警,稱她先後3次被火車北站公交路一家飯館的楊老板強奸……(本報已作報道)昨日上午,事情突生變故,曉慧在飯店老板楊某的陪同下,向站前分局遞交了一份『說明』:『我和楊某是戀愛關系,是父母強迫我說楊某強奸我……』
『受害』少女突然翻供:愛上有婦之夫
昨日下午4時許,記者在五塊石沙河邊見到了17歲的曉慧及楊某。曉慧稱,去年8月,她來到楊某的餐館做服務員。兩個月後,兩人確定了戀愛關系。她知道楊某和老板娘已經有了一個6歲的女兒,但楊某卻說『沒和老板娘辦結婚證,沒有真正的感情』。曉慧一直以為楊某真正愛的是她,兩人保持著單純的戀愛關系。
楊某租了一套二的房子,楊某和老板娘住一間,曉慧和另外兩名女工住一間。4月30日早上6時許,老板娘去了餐館,曉慧來到楊某的臥室,兩人正聊天,老板娘突然出現了。曉慧覺得很『丟面子』,立即起身離開,從此再沒回餐館幫忙。
被迫斷絕來往
5月10日傍晚,曉慧騎電動自行車載著楊某兜風時,不慎栽進路邊水溝摔傷了臉,而非前日報警時所說的『被楊某打傷了』。
11日上午,曉慧回家。父母拿出楊某的照片及兩人的戀愛書信,罵曉慧不爭氣,並勸曉慧立即和楊某斷絕來往。曉慧不答應,受到父親的踢打。
12日下午,曉慧在父親的『安排』下,打電話約楊某見面。楊某赴約時,見到的卻是曉慧的父親,經過一番『討價還價』,楊某答應支付3000元錢。
次日,曉慧到銀行取錢時,發現楊某給的卡上只剩下50元錢。曉慧第一次感到楊某『戲耍』了她,心裡有點失望,加上父母多次罵她『傻』。她心裡發堵,買了安眠藥准備自殺,但被及時發現、阻止。
謊稱被人侮辱
前日,曉慧的母親帶曉慧來到某調查公司。曉慧稱,路上母親一句一句教她撒謊,說多次被人侮辱。調查人員信以為真,遂帶著曉慧到站前分局報警。
站前分局值班警官連夜展開調查,楊某隨後也被帶至分局配合警方調查。警方發現曉慧的說法有諸多疑點,在進一步追問下,曉慧終於透露了實情。前日深夜,真相敗露後,曉慧的母親生氣地離開了派出所。
前日晚,沒敢回家的曉慧幾乎徹夜未眠,她覺得自己的處境非常尷尬:如果繼續違心撒謊,就對不起楊某,畢竟她還愛著他;但如果說實話,又背叛了父母……經過一番思想斗爭,昨日,她和楊某再次來到站前分局,向警方遞交了『說明』。
父母:最丟人的事
昨晚7時許,記者與曉慧的父親取得了聯系。『這是我一輩子中遇到的最丟人的事!』曉慧的父親稱,他們並非真的想『陷害』楊某。他認為楊某有妻子有女兒,對曉慧的感情肯定不是真心的。得知兩人關系已經很密切時,他感覺到了『莫大的恥辱』。加上女兒的臉部摔傷縫了3針,醫生稱可能會永遠留下傷疤。他非常擔心女兒,就找到楊某希望『討說法』。不料楊某出爾反爾,他征求了女兒的意見,所以就報了警。
楊某希望女兒盡快平安回家,並向記者承諾『不會再打曉慧』。
楊某:處境很尷尬
楊某是宜賓人,今年32歲。他稱自己和老板娘確實以夫妻相稱,而且有了女兒,但兩人並沒有辦結婚證,而且關系時好時壞。此前他確實是真心對曉慧好,不料曉慧竟向警方撒謊,這讓他『丟盡了顏面』。得知曉慧是被父母逼的後,他又原諒了曉慧。他覺得曉慧為了愛情受了很多委屈,但是他現在的處境也非常尷尬,暫時還不能給曉慧承諾什麼,只希望曉慧能幫自己證明清白。
目前,他把曉慧安排在一個朋友處暫住。至於以後該如何了結這段感情,他稱『現在還不好說』。
楊妻:希望他就此打住
昨晚,楊某的『妻子』告訴記者,即使楊某背叛了她,但考慮到兩人過去的感情及女兒,她會原諒楊某。她惟一的希望是楊某能『就此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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