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紀檢監察報報道,中共四川省紀委、省委組織部近日聯合發出通知,重申和強調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違規經商辦企業的規定。
中共四川省紀委、省委組織部強調,官員一律不準個人或以他人名義獨資經商辦企業,不準與他人合資、合股、合作、合夥經商辦企業,不準私自以承包、租賃、受聘等方式經商辦企業,不準從事中介活動謀取利益;領導幹部不準非法干預市場化配置資源工作,不準違規插手建設工程招投標、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出讓、政府採購、房地產開發與經營、國有資源和資產轉讓等市場經濟活動,不準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爲他人謀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和條件;領導幹部辭去公職或者退休後的3年內,不得到原任職務管轄的地區和業務範圍內的企業、經營性事業單位和社會中介組織任職,不得從事或代理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經商、辦企業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