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機動車駕駛人紛紛給今晚報天津市駕協、交管局打來電話,詢問首屆“維護交通安全,爭做模範駕駛人競賽”活動的獎勵積分和扣除積分標準。今天上午,此項活動組委會負責人就此做出了說明。
這位負責人說,初賽階段駕駛人均可獲基礎分100分,但根據報名時間不同還可獲不同獎勵分數,如5月份報名加10分,6月報名加8分,7、8、9、10、11、12月報名分別加6、5、4、3、2、1分。初賽階段有12個加分活動:按期交納駕協會費加30分;按期參加年度駕駛人安全教育加10分;收集《交通週刊》報花原件4期加5分,最高加25分;被評選爲2003、2004或2005年度市駕協模範會員加5分,優秀會員加3分,先進會員加2分;舉報破壞、損毀交通設施,提供財損、傷人交通肇逃案線索或協助搶救交通事故傷者每起加10分,提供交通死亡肇逃案件線索每起加30分;短信答題答對1題加1分,每月最多答15道,最高加100分;智能交通網和駕協網每答對1組加2分,每人每月最多答10組,最高加100分;《交通週刊》答對1期加3分,原件答題全部答對再加1分,最高加100分;6月、7月,參加“交通安全宣傳進萬家”活動加20分;8月、9月,參加“愛護交通設施,美化津城環境”公益活動加20分;9月舉辦大型文藝演出到場觀看的參賽駕駛人根據手中入場券刮票得獎,最低加10分,最高加100分;10和11月參加安全駕駛經驗活動加10分,經驗被採納再加10分。如參加初賽階段全部活動,答題全部正確,且無交通違法行爲和交通事故,參賽者可得690分。
扣除積分有5項標準:
兩種情形扣10分:①交通違法未被記分,②參賽駕駛人發生適用簡易程序處理財損、傷人交通事故負次責;
3種情形扣15分:①發生交通違法記分低於6分(含6分),②參賽駕駛人發生適用簡易程序處理財損、傷人交通事故負同責,③參賽駕駛人發生適用一般程序處理財損、傷人交通事故負責;
4種情形扣30分:①交通違法記分達12分,②參賽駕駛人發生適用簡易程序處理財損、傷人交通事故負主責,③參賽駕駛人發生適用一般程序處理的財損、傷人交通事故負同責,④參賽駕駛人發生交通死亡事故負次責;
3種情形扣50分:①參賽駕駛人發生適用簡易程序處理財損、傷人交通事故負全責,②參賽駕駛人發生適用一般程序處理財損、傷人交通事故負主責或全責,③參賽駕駛人發生交通死亡事故負同責;
兩種情形取消獲獎資格:參賽駕駛人發生交通死亡事故負主責(含)以上,參賽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且具有惡劣情節或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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