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記者從北京市政協瞭解到,北京市紀委監察局就北京市政協委員張曉林提出的“關於我市公務用車加貼標識”的提案給予了回覆,稱今年北京市將組建成立公務車改革專門機構,規範公務用車。同時記者瞭解到,市紀委監察局正在集中三個月時間專項清理公車,處級以下幹部逐步取消專車。
公務用車不得購買進口轎車
市紀委監察局在提案辦理情況報告中稱,今年,市紀委監察局將在研究和借鑑全國及我市車改試點成功經驗基礎上,組建全市公務用車改革專門機構,與有關職能部門出臺《全市公務用車改革指導性意見》。今後,公務用車必須遵循三不得一不準原則。不得擅自將車輛報廢更新;不得用低檔車更換高檔車;不得以長期租賃的方式或其他形式變相租賃購車。同時要求不準購買進口小轎車,領導幹部工作用車和機關公務用車一律購買國產車。
集中三個月專項清理公車
記者從市紀委瞭解到,全市公務用車改革專門機構正在組建當中,近日市紀委、市財政局和市監察局聯合發出了《關於繼續做好全市黨政機關違規配備和使用小汽車清理糾正工作的通知》,準備利用三個月時間,集中對全市黨政機關使用小汽車情況進行一次專項清理。
同時,還將組成聯合檢查組,對各單位進行重點抽查。對清理糾正工作走過場的,追究黨政主要領導的責任;對違反規定的典型案例,從嚴懲處,並予以公開曝光。
嚴格遏制超編購車和公車私用
據瞭解,市紀委監察局下一步還將就公務車改革建章立制,規範公務用車管理制度,配備購置納入政府採購渠道,資金由各級財政統一支付,同時嚴格控制超編超標購車和公車私用等腐敗問題的發生。
處級以下幹部逐步取消專車
記者從市監察局瞭解到,去年底,公車改革試點工作在海淀、房山、平谷等區縣展開。試點單位處級以下幹部一律取消專車,改領交通補貼。房山區琉璃河鎮分6個檔次對幹部發放車補。海淀區溫泉鎮也開始對公務員按級別發放交通補貼,處級幹部每月補貼1300元至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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