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難,又見礦難。5月19日凌晨,河北省承德縣暖兒河煤礦發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50多名礦工被困井下,生死不明。截至昨天16時,救護人員在井下發現7具遇難礦工的遺體,其他被困人員依舊生死不明,生還的可能性已經很小。
作爲媒體從業人員,礦難是我們最不願意看到和處理的新聞事件。但是,如果以“礦難”作爲關鍵字在網上搜索,很短的時間內電腦會找出4萬多條相關新聞,近70萬個相關網頁。與這組數字相對應的,是從去年開始我國煤礦安全事故的頻發,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屢屢見諸報端,密度之高令人觸目驚心:2004年10月,河南大平煤礦147名礦工遇難;11月,陝西陳家山煤礦166名礦工遇難;今年2月14日,遼寧阜新孫家灣煤礦發生特大瓦斯事故,214名礦工永遠離開了這個世界。
礦難,似乎已經成爲煤礦揮之不去的噩夢;安全,也成爲可望而不可即的目標。以此次承德礦難爲例,該礦曾在2002年1月接連發生兩起瓦斯爆炸事故,造成幾十名礦工遇難,而此次爆炸發生前,管理部門還三次對該礦下達了停產決定書,但這些都沒擋住事故的發生。
事實上,從去年開始,國家已經自上而下加大了安全監管工作力度,一份更具針對性和操作性的《煤礦安全規程》也從今年開始施行,應該說,這些規章制度和監管措施得到有效落實,也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不少安全隱患。但實際上,一些煤礦的經營者和監管者總是在執行的環節出現疏漏,對監管部門的意見視而不見;同時,這些企業的安全制度也往往形同虛設,礦工只能聽命於經營者對於利潤的追逐,於是慘劇便不可避免。
由此,解決問題的關鍵便在於“執行”兩個字,只有能夠確保管理制度的執行,我們纔有可能告別礦難之痛,衷心地希望這一天早日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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