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承德暖兒河“5.19”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調查組組長、國家安監總局副局長、國家煤礦安監局局長趙鐵錘22日指出:經過初步分析,暖兒河煤礦存在企業安全管理混亂;在經濟利益驅動下超能力、超強度組織生產;拒不執行有關部門下達的停產指令;採礦秩序混亂四個嚴重問題。
趙鐵錘說,暖兒河煤礦的安全管理不是一般的混亂。從5月19日1時58分發現瓦斯超限,到3時20分左右發生爆炸,中間有1小時20分時間,按照規定,當時應該停(動力)電撤人,而且也完全有條件、有能力撤人,但當時逃出的34人都是在爆炸發生之後才逃出來的,事故發生之前無人撤出。不論是什麼原因肯定是處理失誤。
趙鐵錘說,按照有關規定,瓦斯濃度達到1%要停產,達到1.5%要撤人,達到2%要斷動力電。而當時礦井內的瓦斯濃度達到了4%,瓦斯檢測系統已經自動切斷了動力電,但當時有人人工送電,在瓦斯濃度這麼高的情況下不撤人,不採取措施就人工送電,哪有這種幹法?
第二個問題是在經濟利益驅動下,超能力、超強度開採。暖兒河煤礦的設計年生產能力爲21萬噸,但今年煤礦的經營管理者提出了年產30萬噸的目標,並且從2005年1月1日到5月17日,已經生產了11萬8千噸。
第三個問題是拒不執行有關部門下達的停產指令。2004年11月29日,該礦曾向有關部門申請許可證,但有關部門經過審查後認爲不具備生產條件。2005年1月18日、2005年4月13日煤監部門兩次對該礦下達停產指令,但該礦拒不執行。
第四個問題是採礦秩序混亂,與相鄰的小煤礦有越界開採現象,初步調查發現,暖兒河煤礦與三個小煤礦在不同程度上有貫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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