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成都鐵路公安機關有人爆出內幕,成都火車站派出所四五十名警察由於與站內小偷勾結謀取不義之財,正被鐵路公安機關依法查處。有知情者告訴記者,目前已有10多名涉嫌參與勾結的警察被逮捕,另有三四十名涉嫌警察被隔離審查。
警察與小偷的關係長期以來都被形象地比喻成爲貓與鼠的關係——警察專門抓小偷,就如同貓是鼠的天敵一樣。但是成都火車站派出所一些警察與站內小偷勾結謀取不義之財,卻是一起典型的“貓鼠變異案”,屬於羣體性犯法。問題的嚴重性就在於,“偷腥”已經不是個別警察的隱蔽行爲,而是成了一定的“氣候”,抑或是某些警察的“潛規則”。作爲火車站派出所警察,其主要的職責之一就是捉小偷,可是,貓捉老鼠的“生物鏈”在成都火車站已經發生了變異,某些警察已經大面積地淪爲了小偷的保護傘,地地道道成了貓鼠一窩。
分析“生物鏈”出現變異的原因,除了物質與物慾的本身的誘惑外,更爲關鍵的,應該在機制與體制尋找漏洞。成都火車站幾十名警察與小偷狼狽爲奸、沆瀣一氣,且長時間“共生共榮”,難道說與“鐵路警察各管一段”的封閉式管理體制沒有關係?在這樣封閉式管理體制內,成都鐵路部門擔任相當職務的領導幹部子弟,輕易地成爲了成都火車站派出所的警察。他們能否克盡職守,能否不“偷腥”,是“生物鏈”是否發生變異的關鍵。
因此,斬斷警察與小偷變異的“生物鏈”,只有更新機制與體制上着手,破除封閉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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