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橋區教育局在全市率先推出了“班主任工作持證上崗”的制度:教師要通過資格認定並取得班主任資格證書後才能上崗。
根據規定要求,有兩種教師可直接認定班主任資格:一是近三年榮獲校級及其以上“優秀班主任”稱號的教師,二是從事班主任工作累計8年及其以上且近三年連續擔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師。其他不具備直接認定資格的教師,均需經全區統一培訓、考試,且成績合格者方可認定具有班主任資格。班主任資格證書每三年審覈一次。對嚴重違紀並造成後果的班主任,經覈查將取消班主任資格,收回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