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道是“虎毒不食子”。但武清區卻有這樣一位母親,居然將年僅一歲多的親生兒子從六樓的陽臺上扔下,活活摔死。狠心腸的母親高某某被市檢察院第一分院以故意殺人罪依法提起公訴後,昨天上午,市一中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法庭上,高某某爲自己辯解時稱,她摔死親生兒的原因,僅是爲了報復孩子的父親,因爲他總打自己。
被告人高某某,女,29歲,大學文化,本市武清區人,無職業。據檢察機關指控,2002年6月,被告人高某某與劉某某結婚,婚後生有一子,因感情不睦,經常打架。
去年9月17日,高某某與劉某某協議離婚,其子小峯由高某某撫養。但是,母子倆與劉某某仍舊一同在本市河北區建昌道某單元房共同居住。其間,高某某與劉某某再次發生多次矛盾,即產生了報復劉某某的歹念。
今年1月30日上午,高某某與劉某某因瑣事再次產生矛盾,11時許,高某某趁劉某某睡覺之際,將其子小峯從居住地六樓陽臺扔到樓下,並打電話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檢察機關觀點
被告人高某某目無國法,爲報復他人故意殺人,致人死亡,其情節、後果特別嚴重,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高某某作案後打電話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67條1款規定的自首情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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