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要離婚,他不是男人,他根本就是隻聽父母話的乖寶寶。”一女子因無法忍受丈夫事無主見,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目前,溧水法院審結了這起離婚糾紛案。
2001年5月,溧水青年苗京寶與江薏秀經人介紹相識相戀,一個月後,兩人便閃電結婚。婚後江薏秀髮現:苗京寶還是個離不開父母的乖寶寶。
江薏秀說:“我們後來生了一個女兒。婚後我才發現,他對父母依賴心過重,根本不能獨立擔負做丈夫和父親的責任。沒主見就算了,家裏的事他卻不和我商量,反而對他父母言聽計從。就拿家中錢款來說,他根本不讓我插手,全部交給他父母保管。有一次,我生急病,急需用錢。當時正好他父母出門了,他竟跑過來和我說,要等他父母回來才能取錢給我看病。這還算是個男人嗎?”
2004年3月,由於矛盾較大,江薏秀與苗京寶分居了。很快,江薏秀就告到法院,要求離婚。
對於妻子所言,苗京寶全部坦然接受,當談及那個“乖寶寶”角色時,他的解釋卻很理所當然。苗京寶說:“她說的一些事確實是這樣,我個性就是這樣,我覺得聽父母的話並沒有錯,他們生我養我,聽他們的是我應該做的,我怎麼也想不通這樣會影響我們夫妻的生活。我把錢給父母管,遇什麼事聽父母的,這怎麼啦?父母都是過來人,他們的話肯定是對的。再說了,由他們管,我們不是很省心嗎。我們之間並沒什麼大的矛盾,還是有夫妻感情的,所以我不同意離婚。”
法院審理認爲,原、被告婚前感情較好,婚後初期尚可,近年來,由於雙方爲家庭瑣事產生矛盾,致夫妻關係不睦。庭審中,被告堅決不同意離婚,要求和好,只要雙方改掉各自的缺點,相互尊重、關心,遇事雙方友好協商,夫妻仍有和好的可能。據此,法院判決不準二人離婚。(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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