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國有企業改制聘用中介機構,以後將有章可循。西安市國資委近日出臺了《聘用中介機構暫行辦法》,對在國企改制中聘用中介機構進行諮詢、審計、評估和出具法律意見書等活動進行全面規範,以確保國有資產在產權交易中價格真實。
這一《辦法》的核心內容是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公信”的原則,將競爭機制引入到國企改制聘用中介機構之中。政府將建立中介機構備選庫,國企改制中聘用的中介機構都需在備選庫中選出。國企改制在聘用中介機構時,需提出3個以上相關中介機構的建議名單,報西安市國資委政策法規處。政策法規處再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公信”的原則,對一般委託服務項目在備選庫中隨機抽取,對有特定要求或重要行業、重大資產、重要領域的委託項目,在備案的中介機構中按不低於1:3的比例進行投標競聘或競爭性談判,確定被委託單位。中介機構一旦被發現有弄虛作假、提供虛假報告等違法、違規行爲,將被剔除出中介機構備選庫,兩年內市國資委不再委託其從事國資系統的中介服務工作。
目前,各中介機構進入西安市國資中介服務備選庫的登記報名工作正在進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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