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假冒“刑偵處處長”,謊稱能替別人買低價房詐騙錢財。昨日河東區檢察院以涉嫌招搖撞騙罪將其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許某,男,河南省人,曾3次因詐騙被判刑,後在津從事汽車修理工作。
一個偶然的機會,其結識了出租車司機李某,對其謊稱自己是“公安局刑偵處處長”,可以超低價購買商品房,隨後,他僞造了河西區某小區一套商品房的產權證和鑰匙,交給李某,從而騙得現金12萬餘元。此後,許又以能辦房屋抵押貸款和辦理內部加油卡爲名騙得李某兩個弟弟兩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