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商業部於3月底公佈了一份關於在美理工科留學生和外籍研究人員使用科學儀器條例的修改意見,要求來自中國等12個國家的留學生和外籍研究人員,必須獲得許可方能使用實驗室儀器。據美國媒體報道,60天的公衆諮詢期將在本週五結束。
中國駐舊金山總領事館教育組官員今晨告訴記者,總領館也是剛剛從媒體上知道這個消息的,“由於目前掌握的情況有限,不方便發表評論,我們將會進一步關注此事。”該官員同時表示,我國駐華盛頓大使館應該會在瞭解相關情況之後,統一發表觀點。
中國留學生未經許可 連顯微鏡都無權使用
據悉,修改意見無須經過國會的討論和表決,也無須總統簽署。商業部如果在本週五前沒有收到重大的異議,修改意見將得以全面實施。
來自中國、印度等12個國家的理工科留學生和外籍研究人員,將被強制向政府申請許可,且使用的每一個科學儀器都需要單獨的許可證;否則,這些留學生和外籍研究人員連最基本的計算機系統、半導體,甚至是顯微鏡和望遠鏡,都無權使用。同時,商業部更將“使用”具體化爲“包括運用、安裝、維護、修理、檢查或更新等所有形式”。
藉口高校技術信息泄露 將威脅到美國國家安全
報道稱,其實,在美國出口管理條例中,向留學生傳授科學知識一直被視爲出口的一種,對於敏感學科更有不少限制。自1950年,從麻省理工學院回到中國的傑出科學家錢學森成爲中國導彈之父後,各種規範控制條例和機構就相繼誕生。這次修改意見如獲通過,將是又一次大規模針對留學生的歧視性舉措。
“9·11”事件後,政府部門質疑留學生不加限制的科學研究將威脅到國家安全。2003年,商業、能源、國防等部門的聯合調查稱,包括斯坦福大學和加州大學等高校並沒有遵守出口控制條例,“泄露的信息足以使留學生複製敏感技術,威脅美國”。文/實習生楊全錄
美國大學協會發言人稱 這是對留學生的歧視
美國大學協會發言人拖維稱:“這是對留學生的歧視。”一些人可以毫無限制地使用儀器,而另一羣學生只是因爲國籍的關係而無權使用如顯微鏡等基本儀器。
2004年11月,美國駐華使館曾發佈新聞公告稱,中國留美學生人數在2003~2004學年達6.2萬人。中國留學生佔外國留美學生全部人數的近11%,是留美外國學生中最多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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