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7時50分,東航甘肅分公司一架A320飛機執行MU2417敦煌—蘭州航班任務,從敦煌機場起飛時,一名約10歲左右的男孩從飛機起落架艙內墜落死亡。
去年的11月11日,昆明機場發生“兩少年扒機事件”,導致一死一傷。相信許多人對此記憶猶新、歷歷在目。令人們始料未及的是,就在此次“扒機事件”倖存者尚未康復之時,敦煌機場再一次上演“扒機事件”,又一名男孩的生命因爲機場安保工作的疏忽而消失,又一個家庭因此而支離破碎。
記得在昆明事件發生之後,昆明機場方面曾對自己的安保工作不力做過深刻的檢討,並將11月11日定爲“警示日”,民航部門也曾就此事要求有關單位做好機場的安全保衛工作,以避免此類事件的再次發生。如果說發生在昆明機場的“扒機事件”事發“偶然”的話,爲什麼同樣的事件在半年之內會重演呢?機場安保怎麼又成了擺設?國內其他機場有沒有吸取昆明機場的教訓認真做好安保工作,防患於未然呢?
顯然,敦煌機場沒有從昆明“扒機事件”中吸取教訓,沒有自查自糾,將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致使“扒機悲劇”再度發生。這其中的根本原因在於上至民航管理部門,下至各地機場,對於昆明“扒機事件”所暴露出來的問題重視不足,沒有認真總結經驗教訓,沒有引以爲戒,沒有爲此制定行之有效的規章制度以防範此類事件的重演,更沒有把安全保障作爲機場工作的頭等大事來抓。
我們可以預見,在此次“扒機事件”之後,有關部門會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一次集中整頓活動。我們也可以預見,通過集中整頓,各地機場的安保工作會有所起色。但是,缺乏行之有效的規章制度,缺乏安全工作的長效機制,缺乏警鐘長鳴的安全意識,諸如“扒機事件”的安全事故就不可避免地會一而再、再而三地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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