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媒體報道,被指免費嫖妓而被判公職人員行爲失當等罪名的香港前高級警司冼錦華,和同案的夜總會合夥人林春葉,向香港特區終審法院上訴失敗,兩人需實時再入獄。
45歲的冼錦華被指在2001年3月至2002年5月期間,接受林春葉安排提供的免費性服務。在2003年12月被裁定身爲公職人員行爲失當、享受免費性服務等罪名,判監3年。而43歲的林春葉被裁定3項操控他人賣淫及3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成。經上訴後,兩人於2004年獲減刑至兩年。兩人服刑1年後於今年4月,獲准保釋等候向終審法院上訴。
香港終審法院今日作出書面判詞駁回上訴,兩人需實時收監,繼續餘下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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