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1950-)湖南衡山人。臺灣大學法律系畢業。為臺大學生團體『健言社』負責人,校代聯會秘書長,曾應美國服務中心邀請,參與『亞太學生領袖訪美計劃』。在七十年代初『保釣運動』中風頭最健。後赴美國入哈佛大學,攻讀法學博士學位。留美期間參加『反共愛國聯盟』,主持『波士頓通訊』,投身國民黨海外文宣活動。曾任波士頓第一銀行法律顧問,紐約華爾街柯士迪茲律師事務所實習律師,後入美國馬裡蘭大學法學院研究臺灣的國際地位問題。
1981年應召回臺,任蔣經國英文秘書兼『總統府』第一局副局長,並任政治大學法學研究所副教授。1984年任國民黨中央黨部副秘書長,推行『政黨外交』,成為國民黨新生代政客骨乾人物。1988年7月調任『行院政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暨『行政院』大陸工作會報執行秘書,1990年10月改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國家統一委員會』研究委員。從事國民黨大陸政策的設計、執行工作。曾任『國是會議』籌備委員會秘書長。二屆『國代』。1993年3月昇任『法務部長』。國民黨十三屆中央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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