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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前日上午9:00
地點:南開區法院刑庭案由:故意傷害
見習記者譚然通訊員郭儒村城市快報因和妻子鬧矛盾分居,南開區男子陳某將前來調解的岳母張某腰部和身體多處打傷,經鑑定爲輕傷。
庭上,61歲的張某稱:“1月13日,他因瑣事打我女兒,我去他父親家想調解此事,就在我敲門時,陳某探出頭來衝我胸口就是一拳。我老伴質問他,他邊嘟囔‘我還打你呢’,邊衝我老伴右眼搗了一拳。”
陳某對指控事實沒有異議,並稱“現在很後悔”。法官問張老太民事部分能否調解時,張老太哭訴道:“我不要他的錢,我就想讓他承認打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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