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倚天屠龍記》中張無忌的師叔、師伯敷用假冒“黑玉斷續膏”後生不如死的情景,讓人不寒而慄。不想這一幕居然在現實中上演。武清區一名男子小腿骨折後,敷用了一村醫的祖傳藥膏,不想骨折沒治好,反而造成了骨髓炎。日前,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後,判令村醫賠償患者醫療費15000元。
原告陳某因交通事故造成小腿骨折,在醫院治療一段時間後出院,此時其左小腿部有一塊傷口尚未癒合。經人介紹陳到鄰村的黃某處就醫。黃某當即在陳某小腿上撒了藥面,貼上膏藥,並答應能治好陳某的病。治療後,黃某還讓陳某帶回部分藥膏和藥面,並囑咐陳某回家後要隔一兩天換一次藥。
陳某回家用藥十幾天後發現用藥處變黑,於是找到黃某。黃某在對陳某傷處進行查看後,告訴陳某:“這個病我是不能治了。”並讓陳某到醫院治療。陳某在家人的陪同下與黃某一起到幾家大醫院治療。黃某爲陳交納押金4000餘元,並答應回家取款繼續爲陳某治療。陳某在醫院住了半個月後,因黃某未把款送到醫院,而被迫出院。後來,陳某又籌款到北京某大醫院治療,被診斷爲骨髓炎。爲治療傷腿,陳某花去醫療費近15000元。
在陳某住院期間,陳某和黃某簽訂協議,確認“由於黃某用藥不當,造成陳某小腿皮膚壞死,傷口冒濃、骨頭變黑,一切醫療費用由黃某負擔,不得延誤醫療費用”。被告黃某對這份協議提出異議,稱該協議是原告脅迫所爲,但被告未能提供證據證明。
庭審中,原告要求被告賠償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就醫交通費共計20000元。而被告黃某表示,原告的傷口在久治不愈的情況下,自動找到被告爲其用藥。被告給原告使用的藥膏系祖傳,在爲其他患者使用時從沒出現過任何問題,因此被告在事故中沒有過錯。被告無證行醫應由衛生部門處罰,與原告的損害後果無任何關係,不同意原告的訴訟請求。
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在未取得衛生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行醫證的情況下爲原告治療疾病,屬非法行醫行爲,對原告的損害後果應承擔責任。鑑於雙方簽訂的協議書系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法院應予維護。被告稱該協議系原告脅迫所爲,因證據不足,法院不予認定。綜上,被告應承擔原告的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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