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6日至5月31日,《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草案公開在首都之窗網站上徵集意見。
截止到市法制辦網上徵集意見的最後一天——今日6時,共徵得市民意見909條,其中反對“解禁”的呼聲共有450條,佔總意見比例的49.5%;明確表示贊成解禁的意見共有273條,佔總比例的30%;還有186條意見是針對該條例提出設想和建議,對燃放煙花爆竹沒有明確表示贊成或者反對。
反對解禁
誰爲燃放後果買單
反對解禁意見主要爲:解禁是倒退,一旦解禁,十幾年的安寧節日氣氛將被破壞,人們的人身及財產安全以及環境勢必受到威脅。如今的北京已經不是十幾年前的北京,解禁後,因燃放造成的損害誰來買單?
網友留言
網友李玲表示:“今年春節期間,有人在我家小區的機動車停車場燃放爆竹,把我家的汽車後備箱炸了個坑,因爲找不到責任人,無處索賠,只能自認倒黴。還有從初一春節到十五,鞭炮聲不斷,汽車的防盜器聲也此起彼伏,您說煩不煩啊……”
網友于士齊說:“今年春節有些人多次在凌晨1點到2點,甚至3點到4點燃放聲音巨大的爆竹,家人經常半夜三更被驚醒。第二天我們樓裏就有人去醫院看心臟病。”
網友韓佩珍表示:“禁放的十幾年中,雖然有人不遵守規定,但大部分人是守法的,城市中過年期間走在街上感到安全,希望不要破壞這種安全感。”
名爲“遵紀守法”的網民認爲:“解禁是對法律的褻瀆!因爲根據民法通則,任何人都沒有妨害他人生活的權利……”
網友zhocheng則質疑:以北京市目前的應急能力,能夠應付和控制一旦解禁後可能出現的局面嗎?解禁後,因燃放造成的損害誰來買單?
支持解禁
規範銷售可增稅收
支持解禁的意見比較集中,主要是認爲:燃放煙花爆竹是民俗和傳統,爲節日增添了不少喜慶氣氛,解禁是民心所向。同時還有意見認爲規範銷售煙花爆竹也是政府增加稅收的一項新來源。
網友留言
網友李哲表示:“我國的煙花爆竹名揚世界,全世界90%的煙花爆竹的消費從我國進口。德國、英國、法國、美國這些非常重視消費者安全和環境污染問題的國家,也沒有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煙花爆竹這種特殊的商品爲什麼不能在北京使用?”
網友葉飛認爲:“正是因爲我們禁放,人們從正當渠道買不到合格的產品,纔不得不從周邊地區買那些無證的產品。”
網友周國良表示:“贊同限放取代禁放,安全措施有待加強。”
網友張旭認爲:“春節燃放鞭炮是中華民族的傳統,應該保持,但對鞭炮質量的管理要嚴格。”
署名oldliu1948的網友表示:“每年、每日因車禍傷亡的人數不比因燃放煙花爆竹傷亡的少,難道就不發展汽車工業了?可以粗算一下,北京市政府僅此一項就損失多少稅收!”
建言建議
增加在居民區、停車場禁放規定
市民對此次草案提出的意見,主要集中在草案的第7條中規定的燃放地點和燃放時間。第7條中寫明:每年除夕至正月十五,本市允許燃放煙花爆竹。
除前款規定以外,本市東城區、西城區、崇文區、宣武區、朝陽區、海淀區、豐臺區、石景山區的城鎮地區不得燃放煙花爆竹,其他地區每日8時至22時,允許燃放煙花爆竹。
網友留言
網友金寧認爲:“既然要取消限制,就不要再分城八區和遠郊區,因爲從管理上我認爲很難做到。另外,春節期間,讓大家8點到22點放,而大年三十半夜誰家會不放,這種條例列出來顯然就無法執行。”
網友田波認爲:“現在爆竹越做越大,而且製造廠家技術水平有限,質量難以保證,管理條例應該做細,對具體的爆竹質量、燃放地點的要求應該明確,草案過於簡化了。”
網友孫劍建議:“對於使用烈性炸藥生產煙花爆竹的處罰應該按照刑法危害公共安全、故意傷人處理,避免僅用罰款等措施,增大執法力度。”
網友劉燕軍則建議:“在草案第8條中增加‘在住宅區和停車場禁放’規定。”
網友何鵬飛表示:“草案應對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進行規範。”
新鮮想法
設煙花爆竹意外傷害保險基金
署名JSZL的網友說:建議設立煙花爆竹意外傷害保險基金,即市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銷售煙花爆竹徵收一定比例的強制保險費,建立煙花爆竹意外傷害保險基金,用於對煙花爆竹造成的意外傷害進行救助。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受到煙花爆竹的直接人身傷害,需要支付的直接醫療費用,由保險基金先行支付。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的違法責任人向該保險基金賠付相應費用。
分開管理:嚴禁爆竹解禁菸花
署名尤理性的網友表示:能不能把煙花、爆竹區別開來,實行分開管理——嚴禁爆竹,解禁菸花。
我身邊很多人最痛恨的就是爆竹發出的巨響,特別是近些年來,爆竹的口徑越來越大,都可以用恐怖來形容了。而煙花的燃放,雖然也會產生環境的污染,但確實也可以營造歡快的節日氣氛。
仿效香港舉辦煙花匯演
署名Michael Chang的網友稱:香港每年春節在維多利亞港都有大型煙花匯演,而且有很多企業贊助。北京市煙花爆竹還是要繼續禁,但可以仿效香港,由北京市市政府出面並牽頭,找到贊助。
由於北京面積較大,我個人預計得有幾十個地點,架上高炮,舉行大型煙花匯演,甚至是比賽,把北京映成火樹銀花不夜天,同時通過電視進行現場直播。這樣既起到禁放效果,又能有節日氣氛。
獨到觀點
針對此次網上徵求意見的結果,人民大學民法學專家楊立新教授認爲:反對解禁和贊成解禁的意見都有各自的道理。作爲一部法律,一定要真正的表達大多數人的意思。
禁放這些年,每年燃放的情況越演越烈,最終會影響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因此草案可以在權衡雙方觀點的基礎上適當的“解禁”,但規定一定要細化到管理層面,保證草案出臺後可以有效地實施。
徵集意見固然重要,該草案落實實施後的執行和管理就更爲重要,如果政府在從煙花爆竹的生產銷售到燃放環節都能夠進行有效的協調和管理,保證減少損害和損傷,那麼就可能會使得多數市民感到滿意。
在草案徵集意見伊始,市政府法制辦二處張處長就曾經表示,目前就是廣泛聽取社會各界對該草案的意見,對於草案的內容,在綜合各方面意見後“肯定還是要進行修改的”。
49.5%
450條意見反對解禁,認爲解禁是倒退,如今的北京已不是十幾年前的北京,一旦解禁,安寧的節日氣氛將被破壞
20.5%
186條意見只是針對該條例提出設想和建議,對燃放煙花爆竹沒有明確表示贊成或者反對
30%
273條意見明確表示贊同解禁,燃放煙花爆竹是民俗和傳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