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高新區檢察院對外披露,經營網絡賭球的臺灣寶盈投注公司成都總代理史欣(化名)被警方成功抓獲。令人意外的是,史欣竟是一名孕婦。因其涉嫌賭博罪,目前已被成都市檢察院批准逮捕,並已進入審查起訴階段。
夢想暴富
投靠賭球公司成總代理
2004年11月24日,成都市公安局接到市民舉報,有人利用網吧參與賭球。次日,警方立案偵查。根據羣衆提供的線索,案偵民警當天便趕赴雙流,將正在網上賭球的少婦史欣擋獲。
民警很快查明,2004年7月31日,史欣在高新區新加坡花園某住宅房內,通過互聯網向寶盈公司申請了投注信用額爲500萬元的股東賬號,下設總代理商賬號。然後,她又在總代理商賬號下,下設兩個代理商賬號,並將其中一個賬號提供給下線代理商王某使用。從此,史欣便成了“寶盈”旗下的成都總代理,做起了以賭球暴富的美夢。
夢在膨脹
壯大參賭隊伍發展下線
利用一個多月時間鋪平賭球之路後,隨即,她迫不及待地開始實戰。從2004年9月起,史欣在成都利用“寶盈”網站操作,開始發展會員。與此同時,史欣與“寶盈”達成的獲利和風險方案爲“三七開”。也就是說,無論輸贏,史欣將獲利或承擔風險三成。而下線王某則通過KK0082發展賭球會員,並與史欣達成“五五開”的方式獲利或承擔風險。
爲壯大隊伍,史欣又將自己所佔的五成和“寶盈”達成“四六開”的方式獲利或承擔風險,以此發展參賭會員陳某、任某、戴某、謝某。除謝某爲現金支付外,其餘均通過史欣提供的建行銀行卡進行輸贏交割,兌付現金。
涉嫌犯罪
下注1498次贏了3.4萬
據案偵民警查實,史欣開始進行網絡賭球后,先後3次通過銀行匯款或以現金向“寶盈”支付賭金5萬餘元。警方同時查明,史欣正式開始上網賭球的時間從2004年11月1日開始,當月24日就被羣衆發現並舉報,到次日被警方抓獲時,她的網上賭球生涯只有23天。但在這23天裏,史欣與其發展的下線通過成都的不固定網吧,下注1498次,下注金額達17.6447萬元,參賭會員輸掉4.5363萬元,代理商(史欣)贏3.4051萬元,總代理贏3.4051萬元。
掌握上述證據,案偵民警進行了多方取證。據瞭解,這些證據主要包括:從史欣使用的KK033賬號內下載的賭球歷史記錄電子數據、《成都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處提取電子證據結論》以及其用過的電腦等。2004年11月25日,史欣因涉嫌賭博罪被成都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次月30日被取保候審。今年3月21日,史欣被成都市檢察院批准逮捕,因其早孕未執行,目前此案正在審查起訴階段。
賺黑心錢
弄得參賭者傾家蕩產
據主辦網上賭球案的檢察官介紹,網上賭球是近年來出現的一種賭博形式,犯罪分子無需設賭場“開盤口”,而是直接將“盤口”開在互聯網上,通過在境外賭球公司的網站註冊後,“莊家”向投注人提供網址及銀行賬號,投注人就可以通過電話委託的方式下注賭球,“莊家”聘用專人記賬算賬,球賽結束後,就可以根據輸贏和賠率進行結算。
開“盤口”的“莊家”無論投注人輸贏,都能從賭博公司獲得總投注額一定比例的利潤,有的還能從上家那裏得到每次賭球投注總額30%不等的提成,因此是穩賺不賠。有的“莊家”還通過對下注人放高利貸的方式賺“黑心錢”,甚至弄得參與賭球者傾家蕩產。因此,警方提醒廣大球迷,特別是沾染賭球惡習的球迷,切勿參與任何形式的賭球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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