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華盛頓郵報》報道,根據衆議院情報常設委員會在2006財年情報授權法中所提出的一項法案,中情局將獲得協調所有海外人力情報活動的新授權,這包括五角大樓和聯邦調查局人員在海外開展的情報活動。
衆議院情報委員會稱這份法案是爲了區分中情局局長和新設置的國家情報局長的職責。法案稱,中情局將負責協調美國政府“所有部門、機構”在海外開展的人力情報行動。
中情局在過去的大多數情況下也行使過類似的權力,但是考慮到許多政府部門都加強了海外行動的力度,而且有報道說數個五角大樓小組在中情局官員不知情的情況下就開展了海外行動,情報委員會因此考慮爲此立法。
按照情報委員會的提議,中情局局長戈斯將制訂一套協調海外祕密情報活動的程序,但這需要得到國家情報局長內格羅蓬特的批准。
情報委員會還收到了有關限制內格羅蓬特在情報機構內部調動五角大樓或其它機構情報專業人士權力的提議。根據目前的法律,他只需要將人員調動情況立刻通報相關的國會委員會。按照這項建議,他只有在通知具有適當管轄權的委員會並得到“批覆”後才能進行人員的調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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