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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記者劉雁軍 通訊員劉連峯):近日,天津港錨地發生一起商船船員遭漁船扣留案件,天津海事公安及時出警,將被困船員成功解救。
6月2日晚18點50分,天津海事公安處接到報警電話,稱錨泊在天津港錨地的巴拿馬籍“新連雲港”輪上有一名船員被“綁架”,請求解救。接報後,海事公安立即抽調警力,聯繫巡邏船準備前往救助。此時“新連雲港”輪又稱事態有所緩和,雙方已達成了初步協議,可自行解決。但此後不久,“新連雲港”輪再次報警。海事公安於20點30分迅速出警,全力趕往事發水域。
23點40分,巡邏船抵達現場。海事公安人員根據事先制定詳細預案,準備先解救“人質”。抵達現場後發現,“新連雲港”輪的水手長正站在該輪旁的一條漁船上,漁船名爲“冀灤漁3857”,該水手長身邊圍着五六名漁民。海事公安人員立即將水手長“解救”到巡邏船上。經瞭解,原來“新連雲港”輪在起錨時,發現有漁網掛在錨鏈上,船長派水手長清理錨鏈漁網時,“冀灤漁3857”漁民用鐵鉤將水手長鉤住,水手長無奈隨鉤下到漁船上,被漁民扣留。漁民以漁網被損壞爲由提出10000元的賠償要求,“新連雲港”輪交了5000元后,要求讓水手長登輪,但遭到漁民拒絕。此時“冀豐漁1027”和另外一條漁船也靠近了“新連雲港”輪,“冀豐漁1027”稱“新連雲港”輪在起錨後,由於其漂移,與“冀豐漁1027”造成緊迫局面,致使“冀豐漁1027”被迫砍斷了纜繩,造成纜繩和鐵錨丟失,要求“新連雲港”輪賠償。
瞭解情況後,海事公安人員將水手長送上“新連雲港”輪,將漁民非法所得的5000元人民幣予以扣壓。原計劃6月2日晚9點進港的“新連雲港”輪,於6月3日下午1點才停靠在天津港碼頭。
6月3日,海事公安人員再次登上“新連雲港”輪調查取證,最後對“冀灤漁3857”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漁民進行了處罰,同時建議“冀灤漁3857”與“冀豐漁1027”漁民對於網具和鐵錨的賠償要求,可通過正當的法律途徑解決。6月中旬,“新連雲港”輪將再次抵達天津港,屆時,天津海事公安人員將會把5000元人民幣返還給“新連雲港”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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