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陝西韓城“四·二八”特大瓦斯爆炸責任事故案的五名犯罪嫌疑人何宗發、郭宗文、羅佩才、賈林頂、韓永章六日被逮捕。
今年四月二十八日晚九時十五分,位於陝西省韓城市的西韓工貿發展有限責任公司上峪口煤礦發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當時井下礦工共三十二人,當晚有三人安全升井。至五月二日凌晨搜救工作結束,共發現二十名遇難礦工遺體,九名獲救生還礦工除一名傷勢輕微自行離開外,其餘八名均住院治療,一名重度燒傷的礦工不治身亡。
據介紹,西韓工貿發展有限責任公司上峪口煤礦經該省煤炭工業局批准,於二00四年四月至二00五年三月進行技術改造。其間,該公司總經理兼西韓上峪口煤礦法人代表郭宗文私自擴大技改範圍,並在技術改造未取得驗收的情況下,擅自進行生產。同時,在管理上以包代管,全權交給生產副礦長何宗發負責,讓主管生產安全的副總經理賈林頂及生產科長韓永章監督檢查該礦井的生產安全。生產中,使用無資質人員上崗,違章操作,尤其在四月十九日,三號煤層打到實煤區發現有高瓦斯時,依然未能引起重視,仍令工人在井下冒險作業,從而導致“四·二八”瓦斯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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