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公安局副局長李曉彬今天在接受本社記者採訪時,就廈門已取消爲臺胞落地辦證的說法進行了澄清。
李曉彬說,廈門公安機關口岸簽證部門今年五月三十日啓用新版一次有效《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後,該口岸並未如傳言所說已經取消爲臺胞落地辦證的做法。他表示,廈門公安機關口岸簽證部門在原有辦證方法的基礎上又採取了方便臺灣居民的新措施,提供三種方式供臺灣居民來往大陸在廈門口岸申請落地辦證、落地簽註時選擇。
李曉彬介紹:第一種方式是口岸現場受理,公安機關要求臺灣居民應提前辦好入境簽證及簽註。但對因臨時應邀進行文體教育衛生交流、緊急商務活動、貿易洽談或商品交易會、參加設備安裝、工程搶修以及因疾病需來大陸緊急治療、探望危重病人或奔喪等七類緊急事務確需臨時來大陸的臺灣居民可繼續申請落地辦證及簽註。李曉彬強調,在過渡階段,有關部門仍在口岸爲臺灣居民落地辦證、落地簽註。
第二種方式則爲網上預受理,臺灣居民可通過代辦機構在互聯網上進行落地辦證、落地簽註預受理申請。第三種方式則爲團隊受理。
李曉彬同時指出,因經廈金航線往來兩岸的臺灣居民直接申請落地辦證、落地簽註的人數有增無減,口岸通關擁堵情況在所難免。公安機關鼓勵更多臺灣居民申請辦理五年有效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而首次申請或持有五年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金門、馬祖、澎湖地區的臺灣居民可按需要辦理一年有效多次出入境簽註,費用與一次有效簽註相同。
李曉彬介紹說,臺灣居民可以通過代辦機構辦理出入境證件及簽註。目前福建省首批已經確定了八家代辦機構。公安機關對在口岸落地辦證及簽註的臺灣居民收取的辦證費用不變,而臺灣居民通過代辦機構辦理的,代辦機構將會收取一定的代辦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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