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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阜陽市公平交易局原局長楊樹新玩忽職守犯罪案,在阜陽中院庭審結束。面對公訴機關的指控,被告人楊樹新作了已盡責任的辯解,其辯護人爲其作了無罪辯護。
庭審中,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楊樹新,身爲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局長,在2003年劣質奶粉充斥阜陽市場的情況下,不依法履行法定職責。漠視上級部署和要求,未能認真組織開展市場監督檢查活動。在消費者楊某已舉報劣質奶粉,且該局三裏分局在對轄區奶粉市場抽檢發現,不合格率達66%以上,以及當地媒體兩次對劣質奶粉情況進行報道的情況下,阜陽市公平交易局仍未採取任何措施開展奶粉市場整頓。楊樹新也未按該市工商局安排落實協查工作。
2004年1月,在阜陽市政府在全市開展奶粉市場專項集中整治活動中,作爲被安排爲牽頭單位具體負責人的楊樹新,卻沒有通知抽調人員到位,致使此次全市專項治理劣質奶粉市場工作未取得應有成效。同年2月23日,就在該市各縣工商部門查扣大量劣質奶粉的情況下,楊所在市公平交易局在向省局報告情況中,仍稱“阜陽市場銷售不合格奶粉現象已基本杜絕”。釀成了震驚全國的阜陽劣質奶粉事件,使國家和人民羣衆的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面對指控,被告人楊樹新當庭提出異議,以公平交易局作爲該市工商局的一個內設科室,當時已按省、市工商局要求轉發了有關整頓食品市場的文件,並部署下級單位報告查處結果。對公訴機關質問其爲何未採取具體方案時,楊樹新的回答是:“上面發的文件中要求已很詳細具體了。”
楊樹新的辯護人對公訴機關的指控,提出了楊樹新不構成犯罪的辯護意見。一是認爲在現行法律、法規、地方部門的規章中,食品、藥品流通市場的法定監管責任主體應爲衛生部門,工商部門僅爲協助、配合部門;二是楊樹新在履行阜陽市公平交易局局長職責中,當時除轉發文件外,還積極安排下級各單位落實整頓要求。辯護人還以當時阜陽市各縣市區工商部門查獲大量不合格嬰兒奶粉的事實,反證楊樹新工作安排到位,落實職責有力。因此認爲公訴機關指控楊樹新犯玩忽職守罪既無法律依據,又無事實根據。公訴機關對此給予了針鋒相對的駁斥。
對此案,法庭將擇期宣判。
又訊原阜陽公安局副局長種永紀涉嫌受賄罪、貪污罪、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案,昨晚在阜陽中院結束庭審。由於案情重大、複雜,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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