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兩《條例》出臺 反腐進入新階段
據當代生活報報道,近日,廣西自治區高級法院對防城港市政協原副主席、東興市委原書記劉德新受賄案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仍認定劉德新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兩級法院都認定,劉在任東興市委書記和東興市建市領導小組組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30多名下屬及個體老闆的130餘次賄賂共計人民幣259萬元、美元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