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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主席阿巴斯13日簽署命令,嚴格禁止巴勒斯坦平民攜帶武器。
命令強調,平民攜帶武器被視爲“紅色錯誤”,絕不允許有任何形式的違犯。
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總部所在地、約旦河西岸城市拉姆安拉12日深夜發生平民持械火併事件。武裝分子與前來維持秩序的警察部隊交火,導致一名路人被流彈擊傷。
巴勒斯坦自治政府內政部隨後表示將組建安全小組,對事件進行調查,並強調暴力事件“促使安全機構將處理非法武器列爲工作重點,以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阿巴斯今年1月上任以來,已經明令禁止巴平民攜帶武器,但非法槍械散落民間的問題一直沒有得到有效處理,加沙地帶以及約旦河西岸的巴勒斯坦領土上經常發生武裝人員持槍肆意妄爲的暴力事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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