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騙金額達647萬餘元
假招生內幕被層層揭開
警方從招生騙子窩點搜到的受騙學生的檔案材料
騙子僞造的《錄取通知書》
《錄取通知書》和學費收據上明明蓋着大紅的某大學印章;入學後明明被安排住進了學生公寓;校方明明發給了他們各科教材、學生證、入戶證、聽課證、借書證、飯卡……可50名新生和他們的家長怎麼也不敢相信,這一切竟是兩個騙子精心安排的一場招生騙局!
湖北省兩名高校職員利用高考落榜生急於求學的心理,精心設置騙人的陷阱,騙得河南、湖北等地50名落榜考生647萬餘元。6月2日,武漢市中級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備受關注的“招生”詐騙案。
安排50名“插班生”露出破綻
2004年2月26日,武漢市公安局文保分局接到當地某大學報案稱:2003年9月下旬,武漢另一所大學網絡學院職員陳新,介紹一名自稱是荊門某大學工作人員的王茂林與本校文學院職工李某認識,要求李給幾十名“網絡插班生”安排住宿,李遂通過熟人關係先後將這批人安排住進了該校學生公寓。該校圖書館職工康某也應陳新的要求爲這些學生辦理了校圖書館的借書證。此後,王又要求李、康二人分別聯繫該校法學院等院系安排學生插班聽課,被法學院領導發現破綻而及時報告給校領導。院方懷疑這背後可能藏着招生騙局,請警方介入偵查,於是一場假招生的內幕被層層揭開。
苦心“招生”原爲償還賭債
2003年,因染上賭博惡習而感到手頭拮据的陳新,在賭場結識了湖北荊門某大學專搞招生工作的王茂林(在逃),二人一拍即合決定“搞錢還賭債”。“我手上有全國各地高考落榜生名冊,何不把它利用上呢?”王茂林的提議立即得到陳新的贊同。於是,他們開始了在全國範圍內的“自主招生”。
爲了這場“招生”,陳新和王茂林煞費心機,他們招來專門人員住進了高級賓館,“有條不紊”地按分工“工作”起來:王負責招攬生源,陳負責將學生安排進學校讀書、住宿。隨後,他們僞造了某大學的印章及《錄取通知書》等,聯繫那些家庭條件好、想上名牌大學的落榜學生,以可以搞到自主招生指標的名義哄騙這些學生及其家長,讓他們開來“特長證明”,承諾可以以“特長生”的名義正式錄取他們。當然,每人要交5萬元的“標準收費”。
2004年2月,他們“招”來的這批“特長生”有近50人集中到校報到,他們大多要求到法學院深造。陳新即聯繫李某,向法學院領導謊稱這些學生都是網絡學院校外站點的學生,於是開了一個成教性質的班。
在短短几個月內,他們騙取50名學生家長647萬元。陳將分得的140餘萬元贓款中的大部分投進了賭場。
騙子早已想好了退路
難道陳新、王茂林就沒想到搞假招生遲早會暴露?據陳新事後交代,他們其實早就想好了退路,“我們料定這些學生與正規學生一起參加考試肯定過不了關,然後我們再以此爲託詞對家長解釋說,因爲學生成績太差、考試不過關,所以拿不到正規本科文憑,再趁他們很着急時順水推舟向他們提出將這批學生安置到網絡學院,重新註冊爲網絡學院的學籍,讓他們在網絡學院‘自生自滅’,這樣我們就不用承擔責任。”“考慮到家長們不會一次將學費給足,我們就一步一步拖着家長按我們的計劃來,一步步將他們的錢哄騙到手。”
但是,紙終究包不住火。2004年2月下旬,一些學生因只能聽大課不能聽小課而對授課老師提出質疑時,不明真相的授課老師便直言相告他們不是正規生。這時,學生們蒙了。
輕信是上當受騙的禍根
其實,這50名受騙學生的家長與陳新、王茂林連面都沒見過,是那些好心的中間人、關係人聽說“神通廣大”的王茂林有“自主招生”的指標,幫忙代辦的。
據一位中間人向警方證實,2003年11月下旬,王茂林對他說武漢一所大學的李院長有權決定招特長生,有幾十個指標。他本不相信有這事兒,但在王的房間裏,他見到了李院長(實爲該校文學院職工李某),並看到10多本錄取通知書,他便相信了。他先後給陳新和王茂林提供了23名生源,共交給其現金311萬元。
2004年2月24日,陳新發現罪行敗露,攜20萬元贓款逃之夭夭,同年3月11日在廣州落網。據悉,警方現已追回贓款38.6萬餘元,並組織追捕畏罪潛逃的王茂林,警方籲請知情者積極舉報。
辦理此案的檢察官同時提醒人們:高考擇校應到權威部門組織的“招生趕集會”;接到《錄取通知書》後務必上網查詢或與校方覈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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