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性質與城市發展目標
1、城市性質
城市性質是城市在一定地區、國家以至更大範圍內的政治、經濟與社會發展中所處的地位和所擔負的主要職能。
本次總規確定的城市性質:重慶是我國直轄市之一,
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西部地區重要的中心城市和長江上游的經濟中心。
2、城市發展目標
把重慶建設成爲世界知名,富有山城江城特色和歷史文化傳統,充滿吸引力和競爭力,適宜創業發展和生活居住的現代化大都市。
市域城鎮體系規劃
1、城鄉統籌與城鎮化
規劃至2010年城鎮化率達到50%以上;至2020年城鎮化率達到65%左右。
2、城鎮體系佈局
市域城鎮分爲市域中心城市、區域中心城市、次區域中心城市、中心鎮和一般鎮五個等級。
都市區城市發展方向
城市發展方向是城市各項建設規模擴大所引起的城市空間地域擴展的主要方向。
都市區目前的城市建成區基本位於內環內和內環附近。面積約315平方公里。
本次規劃區突破了上輪總體規劃,按照城鄉一體化的原則在主城九區行政轄區5473平方公里範圍內進行。規劃確定城市發展的主要方向爲內環線以北、中梁山以西以及銅鑼山以東。
都市區城市規模
1、人口規模預測
綜合考慮歷史因素和社會經濟因素對人口發展的影響,應用多種方法對都市區的人口發展進行預測。
2003年,總人口618萬人,其中城鎮人口521萬。
2010年,總人口730萬人,其中城鎮人口660萬。
2020年,總人口930萬人,其中城鎮人口880萬。
規劃充分考慮流動人口的需求,在基礎設施、市政公用設施等的安排方面按1070萬預留。
2、用地規模
2003年,城鎮建設總用地415.53平方千米。
其中:村鎮建設用地99.77平方千米,
城市建設用地315.75平方千米;
人均城鎮建設用地79.76平方米。
2010年,規劃城鎮建設總用地580平方千米。
人均城鎮建設用地88平方米。
2020年規劃城鎮建設總用地820平方千米。
人均城鎮建設用地93平方米。
遠景城鎮建設用地控制在1100平方千米左右。
都市區城市佈局
1、空間層次
從都市區城市發展的現狀和趨勢上看,有相當一部分地區不可能作爲城市建設集中區域。因此,我們在空間上將都市區劃分爲主城和郊區兩個層次。主城爲城市密集發展的區域,面積爲2737平方公里;郊區爲小城鎮和農業發展的區域,面積爲2736平方公里。
2、主城空間結構
主城空間結構爲“一城五片、多中心組團式”。
主城分爲五大片區;
多中心包含一個城市中心和六個城市副中心;
主城分爲十六個組團和八個功能區。
3、片區
在上輪總規“三大片區”的基礎上提出的“一城五片”,綜合考慮了都市區未來發展方向和城市兩江四山格局特徵,內部經濟、社會、交通聯繫等要素,規劃目標是各片區未來的人口規模均能在百萬以上,在城市職能、城市形態、發展條件上各具特色,可以形成具有中心集聚力和自我生長力,相對完整和獨立的城市。
4、城市中心
對東部和西部的兩個新拓展片區,通過建設城市副中心,進行集中緊湊的發展,以減少穿山的交通量,儘可能地保護兩山的生態環境。
形成一個城市中心(中央商務區)、六個城市副中心的城市中心體系。
5、組團與功能區
本次規劃共16個組團。每個組團功能相對完善,組團內生產、生活用地基本平衡,緊湊發展。對組團空間重新進行了界定,通過適當擴大和合並了原規劃組團,基本按中等城市或大城市來規劃,提倡多功能混合開發,以使之適應於社會經濟發展趨勢。
本次規劃共8個功能區。功能區是組團外以現有小城鎮爲主體的獨立城市建設區域,爲歌樂山—中樑、黃桷埡—南山、南泉、走馬、五寶、一品、南彭、惠民等功能區。
6、郊區
按照城鄉一體化的要求以及與城市佈局相協調,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相對集中、節約用地、少佔耕地、保護自然生態環境的布點原則,規劃中,優先發展中心鎮,適當合併一般鎮,合理佈局農村居民點。
都市區內規劃建設7箇中心鎮,32個一般鎮。
7、非建設用地
劃定非建設空間,強化組團綠化隔離帶的保護,確保各片區由自然山體和河流分隔,組團及功能區之間由公園綠地、郊野公園、生態農業區、林地、大型市政設施等隔離,避免相互粘連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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