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臺"國防部"今日上午表示,護漁工作依"法"主要由"海巡署"或"農委會"協同負責,並可視需要協調海軍支持,上週臺、日發生漁事糾紛時,"海巡署"並未向海軍提出支持需求,對於親民黨"立委"林鬱芳要求軍方本週五出動濟陽級巡防艦進行護漁考察,"國防部"說,無多餘兵力,目前沒有派遣計劃。
據悉,"海軍總部戰訓署署長"李皓稱,依"海岸巡防法"、"漁業法"等相關規定,有關漁業巡護爲"海巡署"及"農委會"權責。海軍在海上的任務兵力,也都負有應援護漁的責任,但依"法"須由"海巡署"提出申請,九號糾紛發生時,爲日本水產廳公船阻礙臺灣漁民漁業活動,"海巡署"艦船進行護漁,並未要求支持。
據瞭解,對於"立委"林鬱芳要求海軍出動軍艦進行護漁視察,"國防部"稱,正值漢光演習兵力調派高峯,目前沒有多餘兵力,海軍不是不護漁,而是本着不引發爭端,不升高衝突,兼顧漁民生計,全力協助"海巡署",共同執行護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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