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自然災害救助制度已日趨完善。根據災害損失情況,民政部已經將突發性自然災害的應對設定爲四個響應等級,一到四級逐級遞減,各個級別以死亡人數、緊急轉移安置人數和倒塌房屋數量3個指標爲標準,只要滿足其中一項指標,就啓動相應的響應等級。
央視國際的報道稱,以人民羣衆在災害中的生活需求和處境爲依據:因災死亡人數達到30人,啓動四級響應;達到50人,啓動三級響應;達到100人,啓動二級響應;達到200人,啓動一級響應。
今年入夏以來,中國湖南、貴州等省的部分地區發生了洪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面對災情,民政部緊急啓動了相應的救災應急響應等級,通過制度化、體系化的救助措施確保救災工作安全及時到位。
目前,中央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都初步做到了大災3天內中央資金到位、24小時內救災物資到位,並對每個響應級別的救助措施、災情評估、恢復重建等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同時,救災物資儲備系統基本完善,全國的十個中央級救災物資儲備庫能夠保證災民在災後第一時間內的基本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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