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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歲的長春女孩劉紅梅在新加坡遇害的消息一經見報後,引起了相關部門的注意。今日,吉林省商務廳將委派專人對此事進行調查。同時,新加坡一位神祕華僑也致電本報,願意盡其所能爲劉紅梅的家屬提供幫助。劉紅梅姐姐也首次打破沉默,爲妹妹伸冤:“一切都是男上司一廂情願。”
長春情況:省商務廳今日着手介入調查
在劉紅梅的出境信息上顯示,2002年11月13日,劉紅梅向公安機關出入境部門申請了出國勞務護照;第二天,公安機關批准了她的護照。劉紅梅的證件號:G04885744;前往地:新加坡;戶口所在地:長春市大屯鎮(現朝陽區富鋒鎮);現住址:長春市西民豐路101組;性質:勞務出境。
吉林省外派勞務援助中心一位工作人員表示,“劉紅梅事件”已經引起了吉林省商務廳相關領導的重視,今天將派人對此事進行調查。作爲劉紅梅勞務輸出單位,吉林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公司有義務聯繫境外的合作單位,協助家屬作好善後工作。
我駐新使館稱家屬幾天後認屍
記者聯繫了我駐新加坡大使館,領事部工作人員向山解釋說,使館十分重視“劉紅梅事件”,已經和新加坡警方取得聯繫。目前案件已經進入庭審階段,劉紅梅的二姐也與大使館及警方取得聯繫,但是還要等待幾天家屬才能認屍。
新加坡華僑託東亞經貿新聞尋找劉家人
昨日下午,新加坡華僑陳先生打來電話說,“劉紅梅事件”在當地的華僑華人中產生了很大的震動。“發生這樣的事件大家都挺難過,我願意盡我所能幫助劉紅梅一家,所以希望貴報代我找一下劉家人。”
同時,新加坡《聯合早報》、《星報》等媒體記者紛紛與本報取得聯繫,希望本報記者能夠提供劉紅梅的相關情況,共同關注事件進展。
劉紅梅父母被轉移出長春
據瞭解,劉紅梅的大姐劉紅英爲不讓多病的父母知道劉紅梅已經在新加坡遇害的消息,將父母轉移到長春以外的地方。另外,劉家對國內媒體一直保持沉默,對新加坡媒體還比較配合,他們不希望本地媒體對劉紅梅遇害的報道過多,以免影響父母的生活和身體健康。
新加坡情況:前房東回憶嫌犯幫劉紅梅付房租
昨日,《聯合早報》的記者聯繫到了劉紅梅的前房東。房東回憶說,當時陪同她看房子,幫她看租約,並幫她付租房中介費及頭一個月房租的正是嫌犯——樑少初。但劉紅梅在這兒只住了3個月左右,4月間,她稱其未來姐夫的洋房有空置的房間,目前也在新加坡工作的姐姐邀她到那裏同住,於5月就搬離了。
女房東還說,過去曾經將房間租給來自不同地方的人,死者是她最滿意的房客,因爲她準時交房租,房間打掃乾淨,也非常友善及客氣。該房東同樣還記得,今年1月初,嫌犯陪死者到她工作地點簽署租約,那也是她最後一次見到嫌犯,之後死者搬來住之後,嫌犯就沒有再出現過。
劉紅梅大姐稱:妹妹絕不可能和男上司有私情
日前,劉紅梅大姐劉紅英在接受新加坡記者電話採訪時說,報紙上說紅梅和男上司有私情絕對不是真的。紅梅是一個單純的好女孩,絕對不會跟一個和自己年齡相差20多歲的人在一起,更不會破壞人家的家庭。劉紅英說,去年10月,紅梅回來探親,姐妹兩個在話家常的時候,紅梅曾經向姐姐提起過這個男上司。“紅梅說,她工廠的一個管工很照顧她,對她很好。那時,我覺得紅梅很幸運,背井離鄉到新加坡工作,遇到一個這麼照顧她的人。”
“兩個人的年齡相差這麼遠,我一直以爲他(嫌犯)這麼照顧紅梅,是出自父親對女兒的關懷,或者一個長輩對晚輩的呵護,萬沒有想到,紅梅口中的好管工,竟然是犯罪嫌疑人,所有的一切都是男上司一廂情願……”劉紅英哽咽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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