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換屆以來對地方立法工作高度重視,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努力做到“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以人爲本、立法爲民,突出特色、提高質量”,取得了顯著成績。兩年多來,召開了20次常委會會議,審議了61項地方性法規案,通過了46項地方性法規。
立法工作主線:
圍繞中心、服務大局
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在地方立法工作中,自覺貫徹和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緊扣發展這個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正確定位地方立法的總體佈局和工作重點。爲加快實施本市“三步走”戰略,市人大常委會認真貫徹市委的決策部署,深入研究實施“三步走”戰略和五大戰略舉措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總結成功的做法和經驗,通過地方立法及時加以規範、鞏固和發展,做到既及時又有效。2003年4月以後,本市面臨着抗擊“非典”的嚴峻形勢。市人大常委會圍繞抗擊“非典”鬥爭,及時調整工作安排,加快《天津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立法步伐,使條例提前兩個月審議通過,有力配合了全市抗擊“非典”鬥爭。爲加快濱海新區的建設和發展,2003年對《天津港保稅區條例》進行了全面修訂,今年又把《天津濱海新區條例》的修改作爲工作重點。
地方法規着力點:
以人爲本,立法爲民
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在立法工作中自覺貫徹市委的要求,以羣衆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作爲立法工作的着力點,堅持以人爲本、立法爲民,努力使立法工作最大限度地體現和維護廣大人民羣衆的根本利益。市人大常委會領導同志經常深入基層、深入羣衆進行調查研究,及時把握民之所思、民之所願、民之所求。市人大常委會每年的立法計劃,都是在廣泛調查研究,充分聽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羣衆意見基礎上確定的。在法規內容上,強調把保護羣衆權利放在第一位,協調平衡好社會各方面的利益關係。安全生產涉及廣大勞動者的切身利益,爲預防和減少生產事故的發生,完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制度,2004年制定了《天津市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法律援助是尊重保障人權和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爲進一步明確獲得法律援助的條件、程序以及援助機構和受援助人的權利義務,2004年制定了《天津市法律援助若干規定》。保護消費者權益涉及廣大消費者的切身利益。在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基礎上,針對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突出問題,2004年制定了《天津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
提高立法質量:從實際出發,突出地方特點
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強調轉變立法觀念和工作思路,從重視立法的數量和速度轉到重視立法的質量和效益上來,把提高立法質量作爲立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堅持法制統一前提下,從天津的實際出發,突出地方特點,增強法規的針對性、實效性和可操作性。爲了保護水資源,提高水資源的利用率,營造節水型城市,先後制定了《天津市節約用水條例》《天津市河道管理條例》《天津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條例》,爲本市走集約型、節約型、生態型的發展模式提供法律保障。在全市人民共同努力下,本市的節約用水和民用水、工業用水的中水回用,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都處於全國領先水平。爲了保護房屋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今年5月制定了《天津市房屋權屬登記條例》,針對一些歷史遺留長期不能進行房屋權屬登記的問題,條例還規定了解決途徑。
立法公示聽證:充分發揚民主,直接聽取市民意見
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在立法工作中,十分重視發揚民主,傾聽廣大羣衆的呼聲,堅持民主立法、開門立法,擴大羣衆對立法工作的有序參與,保證法規更好地體現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統籌兼顧好各方面利益,最大限度地調動羣衆的積極性,充分發揮好人大在表達、平衡、調整社會利益方面的作用。2003年9月制定了《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示地方性法規案辦法》,規定凡是涉及重大問題的、對公民權利義務有重大影響的法規案草案,要通過媒體向社會公示,聽取人民羣衆意見。兩年多來,先後公示了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房屋權屬登記條例、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等法規草案。市人大法制委員會還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道路交通管理若干規定等重要法規草案舉行聽證會,直接聽取羣衆意見。
堅持與時俱進:立改並重,不斷修改完善
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正確處理法律的穩定性與改革的變動性的關係,在地方立法中堅持與時俱進,做到立改並重。爲了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對本市現行有效地方性法規進行了全面清理,及時通過了關於廢止《天津市圖書報刊和音像製品出版印製發行管理條例》等8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和關於停止執行天津市地方性法規設定的若干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並且先後審議了31件法規修正案,通過了一批修改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構建和諧社會:地方立法不斷追求的目標
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在地方立法工作中,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爲地方立法不斷追求的目標,充分發揮人大在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中的特有作用。在立法中強調權力與責任的統一,在賦予行政部門社會管理權力的同時,要確立相應的責任和監督制約機制;強調權利與義務的統一,在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義務的同時,特別注重對其合法權益的保障,以激發全社會的創造力;強調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在做好經濟立法工作的同時,抓好促進社會全面進步的立法工作。在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的46件地方性法規和關於修改法規的決定中,財經方面的8項,城建環保方面的14項,農業和農村方面的9項,教科文衛方面的5項,內務司法和民主政治建設方面的10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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