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萬網民網上“結婚”法律問題還是道德問題
有數據顯示,我國目前已有十多萬人在網上“結爲夫妻”。
很多家網站都爲網民提供了網上結婚的服務, 有的網站還可以頒發“結婚證”。新婚的“夫妻”還可以在網上舉行婚禮。雖是虛擬,而人卻是真實存在的,網戀、網婚中的雙方也許有一天真的會變成真實婚姻中的雙方。面對這些虛擬的戀愛、同居、婚姻,當事人自得其樂,可他們的配偶或者親人卻苦不堪言。在某些看似平靜的家庭裏,丈夫或妻子的網上“重婚”,正在給家庭帶來危機。“網婚”成爲網絡時代公民道德與法制建設面臨的一個新動向,一個新課題。
■支持者:“網婚”乃虛擬的精神世界,不過是排解壓力罷了,不必太認真
■反對者:“網婚”是對現實婚姻的背叛,“精神外遇”比肉體出軌更可怕
警報:
“網婚”向家庭襲來
哈爾濱市民劉 先生在妻子於網上另“嫁”他人之後發出一聲嘆息:“網絡在不知不覺中拆散了我的家庭。”因爲這件事,劉 先生夫妻感情已經破裂,兩人決定離婚。
無獨有偶,家住成都的李女士來到一家律師事務所,她對律師說,丈夫的行爲已經背叛了家庭,她要狀告老公!“我和丈夫結婚已經10多年,娃娃都讀六年級了,可他最近卻在網上和另外一個女人‘結婚生子'了。”據李 女士傾訴,丈夫“網婚”後,一向和睦的家庭就動盪不安起來了,從此,夫妻二人從爭吵上升到武鬥,傷心欲絕的李 女士一氣之下要與丈夫離婚,並要告丈夫重婚。可是,李 女士丈夫的行爲真的屬於重婚嗎?
所謂“網婚”,就是男女雙方在網上發喜帖、辦喜宴、拜天地、鬧洞房,在網上“結婚”,在一個虛擬的圖文環境中,體驗男歡女愛的婚姻生活。操持家務、掙錢養家,過“小日子”,甚至虛擬“生兒育女”。
有數據顯示,我國已有十多萬人在網上“結爲夫妻”。
目前,很多家網站都爲網民提供了網上“結婚”的服務,許多網站還可以頒發“結婚證”。新婚的“夫妻”還可以在網上舉行婚禮。“新人”中,有白髮蒼蒼的老人,也有尚未成年的學生。
從法律上說,“網婚”並不具有法律效力,成都的李女士也因此無法控訴自己的丈夫,因爲,這一切都是虛擬的,誰又能跟虛擬的事情較真兒呢? 可是,事情雖然是虛擬的,而人卻是真實存在的,網戀、網婚中的雙方也許有一天真的會變成真實婚姻中的雙方。面對這些虛擬的戀愛、同居、婚姻,當事人自得其樂,可他們的配偶或者親人卻苦不堪言。
在某些看似平靜的家庭裏,丈夫或妻子的網上“重婚”,正在給家庭帶來危機。“網婚”成爲網絡時代公民道德與法制建設面臨的一個新問題,一個新課題,一種值得深入探討的社會現象。
一場“婚姻遊戲”而已
現代社會的生活節奏比較快,每個人的精神壓力都很大。
有人認爲,現實生活中,排解焦慮的方式可以有許多種,每個人都有自己緩解壓力的辦法。像李 女士的丈夫選擇網婚,其實,這也是緩解壓力的方法之一。
相當一部分支持“網婚”者認爲,既然李 女士的丈夫的這種行爲並不違法,而且,李 女士的丈夫也沒有把“網婚”當真,沒有真的和網上的“配偶”走到一起,也就是說,這件事並沒有真的影響到李 女士的家庭生活,那麼,李 女士沒有必要在這個問題上同丈夫較真兒。夫妻之間並不是毫無隱私,尤其在精神上,每個人在精神上都應該是獨立的,每個人都要有一個相對獨立的精神空間。夫妻之間在精神上應該保持一定的距離,但並不是說不忠實於對方,而是讓夫妻中的任何一方都能有自己完整的精神世界,而不是簡單地合二爲一。有些東西應該只屬於自己,配偶也不例外。
“網婚”或許就是21世紀這個虛擬時代來臨的標誌。在21世紀,虛擬化將成爲潮流,因爲幾乎人人都有許多隱蔽的慾望不想顯示給別人看,但又想實現這個慾望,這就需要通過虛擬空間來實現。
還有“網婚”支持者說,“網婚”奠基於現實卻又超越現實,或許正是這樣才適當地平衡了活在物慾年代的人們的空虛和寞落,同時也更多地帶來了生活與幻想、戲劇與現實的倫理衝突。與現實婚姻比起來,“網絡婚姻”既無實質條件,也無法定程序,根本不是真正的婚姻,對那些抱着遊戲心態的人,“網婚”不過是逢場作戲,以婚姻的神聖名義,演繹一段虛情假意的故事,它類似小孩子的“過家家”。
“精神外遇”
比肉體出軌更可怕
更多的人是持反對意見。網絡婚姻從本質上看,與“第三者”雖沒有肉體關係,但精神很投入,他們在網上“結婚”、“生孩子”、過日子,猶如現實生活的複製,有的甚至迷戀對方已達到嚴重影響夫妻感情的程度,而且有過“精神外遇”的人羣正在快速擴大,還有網民動了真情,想讓“網婚”變成現實。這種“柏拉圖式戀情”,儘管是現實情感生活的一種調節,但如果深入到對方或自己內心世界,就會對現實生活中的感情產生負面影響。
“網婚”雖是逢場作戲,但在網上,有的“一男娶多妻”,有的“一女嫁多夫”,甚至可以用多個網名與同一異性結爲“夫妻”,長期的相互欺騙,勢必在潛移默化中影響着其做人的準則。
哈爾濱師範大學崔修建教授認爲:家庭美德是公民道德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忠於愛情,矢志不渝是調節夫妻關係的道德準則,夫妻之間應互敬、互愛、互信、互勉、互助、互讓、互諒、互慰。現實生活中“包二奶”、“養情人”等社會醜惡現象理所當然遭到人們的強烈譴責,那麼,一些在網上再度“成家”的“妻子”、“丈夫”相對於現實生活中的妻子、丈夫,算不算另一種形式的“二奶”、“二爺”?它無疑也是對現實婚姻的背叛,勢必弱化了人們對家庭的責任,對愛情的忠貞。忠於愛情、矢志不渝是調節夫妻關係的道德準則,婚姻的忠實意味着不僅是肉體的,更是精神的。一些自控能力差的人,從“網婚”發展到現實生活中的婚外戀以至重婚,很可能只是一步之遙,“網婚”對現實婚姻家庭的衝擊,對家庭美德的破壞是實實在在的。這種對現實戀人精神上的背叛比肉體的背叛更爲徹底。
因此,對於“網婚”,不但要進行道德譴責,還要用法律加以約束。
“網婚”是指男女雙方在網上發喜帖、辦喜宴、拜天地、鬧洞房,在網上“結婚”,在一個虛擬的圖文環境中,體驗男歡女愛的婚姻生活。操持家務、掙錢養家,過“小日子”,甚至虛擬“生兒育女”。
專家:“網婚”氾濫需要法律制約
面對越來越多的因“網戀”、“網婚”而導致離婚的糾紛和案件,有識之士呼籲,立法機關應高度重視,儘快突破這個法律盲區。
新《婚姻法》關於夫妻雙方應相互忠實的條款曾引起廣泛的討論,但在實施過程中,“忠實”的內涵卻很難界定,比如專家對已婚者的網戀、網婚等精神外遇,能不能成爲離婚的理由就存在分歧。有觀點認爲,“精神外遇”也是一種外遇,因而引起的離婚,可作爲“其他原因導致婚姻破裂”的情形處理,構成離婚的理由。但具體操作起來,卻無法可依。由於“網婚”是一種新生事物,現有法律對於網絡這個虛擬世界存在盲區。從司法實踐看,“網婚”不符合婚姻法的要求,更不受婚姻法的保護,但如果認爲搞“網婚”就是重婚,也沒有法律依據。對已婚者來說,“網婚”僅僅是虛擬的東西,這種精神出軌算不算“不忠實”目前無法界定。現實生活中,由“網婚”引起的離婚只能以“其他原因導致婚姻破裂”的情形進行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