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列車上佔座賣座,被乘警抓獲後竟然百般抵賴,死不認賬,在乘警掌握證據將其帶回天津乘警支隊後,他大吵大鬧,把法律文書撕碎扔在地上。該男子最終獲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
6月7日19點52分,哈爾濱開往天津的1548次列車在鐵嶺站停車,鐵嶺市無業男子邸某(58歲)無票竄上列車,先後在硬席15號車廂搶佔了三個座位。列車於20點50分駛入瀋陽北站,邸某把搶佔的3個座位分別以2個座位15元和一個座位10元的價錢賣給了剛上車沒有座位的旅客。當時,天津乘警長孫衛在站臺上透過車窗一直監視着他的非法行爲,在他準備下車時把他抓獲。而此時,邸某卻大吵大鬧,說警察無故抓人,拒不承認佔座賣座的違法事實。乘警隨後在15號車廂向5名旅客提取旁證材料,證實邸某賣座時與旅客討價還價交易成功的非法過程。但是,邸某拒不承認。
乘警向上級請示後,將邸某帶回天津乘警支隊繼續處理。邸某在乘警支隊二大隊隊部仍然百般抵賴,肆無忌憚地叫囂:“你們乘警打人,亂抓無辜!”當被告知法律帶有強制性時,他又稱:“我不承認所違法行爲,看你們能把我怎麼樣。”並揚言:“我在東北去過很多地方,沒有人‘辦’得了我。你們今天拘留我,我就死在這裏,讓你們都下崗。”當聽到乘警對其宣讀行政處罰告知筆錄時,他從椅子上躥起,一把搶過告知筆錄,撕了個粉碎扔在地上,又從桌子上抓起傳喚證撕碎扔掉。二大隊領導嚴肅指出他的行爲已構成擾亂辦公秩序,再鬧下去對其更加不利,隨即讓技術員對其撕毀法律文書現場進行了拍照。
邸某最終低頭認罪。6月8日下午,邸某受到了天津鐵路警方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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