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連仁 資料圖片
劉連仁兒子和律師已赴日 二審勝訴可能性較大
明天,廣受關注的“二戰”勞工劉連仁案將在日本宣判。2001年,此案在東京地方法院以一審勝訴告終。昨天,原告律師康健表示,如果勝訴,將是民間勞工索賠訴訟在二審中惟一獲勝的案子,將會對一系列民間對日索賠案件產生極大的積極影響。康健說,此案勝訴的可能性較大。
一審勝訴有劃時代意義
2001年7月12日,東京地方法院就劉連仁控告日本政府二戰時期強擄勞工一案作出判決,責成日本政府向劉連仁的合法繼承人支付2000萬日元的賠償金。這一判決被稱爲“具有劃時代意義”。該案律師康健說,一審判決承認日本強擄勞工的事實,並對劉連仁本人的遭遇給予了確認,同時突破了類似訴訟的“時效”阻礙。2001年7月23日,日本政府表示不服判決,向東京高等法院提出上訴。
日本申訴理由“站不住腳”
經過長達4年的審理,“劉連仁案”明天將由東京高等法院公開宣判。目前,劉連仁之子劉煥新、律師康健已赴日本聽判。
康健表示,日本政府上訴的兩個理由都“很難站住腳”。“日本稱劉連仁與日本政府沒有僱傭關係。這當然不是僱傭關係,劉連仁是日本政府在二戰期間強抓來的,這是日本內閣做出的正式決議,這種行爲政府當然要擔責。日本又以'超過訴訟時效'爲由駁斥一審判決。這違反了法律公平正義的原則。事實上,劉連仁在1958年就向日本政府提出追討要求,但當時起訴存在着障礙,所以1996年才提起訴訟。日本不能以此認爲'超過訴訟時效'。”
如果敗訴會繼續上訴
“雖然我們覺得勝訴的可能性較大,但也難說,要看當時的法官。”康健律師說,如果我們敗訴,因爲日本是三審終審制,我們肯定會上訴至日本最高法院。
●晨報資料
二戰勞工劉連仁
1944年10月,山東省高密縣人劉連仁被強徵至日本北海道明治礦業株式會社昭和礦業所。在經歷了8個月的繁重勞役和非人的生活後,於1945年7月30日和其他4人逃出。劉連仁因與難友失散,在北海道石狩郡當別町的山洞中隱居下來。1958年4月,劉連仁回到祖國。回國前,他發表聲明,保留向日本政府提出各項要求的一切權利。1996年3月,劉連仁向日本法院控告日本政府,要求日本政府作出道歉並支付2000萬日元的賠償。2000年9月2日,他因胃癌去世,享年87歲。他說:“我一生最大的遺憾是沒有看到勝訴的這一天,我死不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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