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今日報道,中國民政部部長李學舉日前在同部分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座談時說,中國慈善事業的法制環境正在逐步改善,優惠政策正在得到逐步落實。但仍有慈善機構募捐能力弱、法律法規不健全等5個方面的問題亟待解決。民政部今年將制定多項政策,爲我國慈善事業的發展營造一個良好的發展環境。
據介紹,20世紀90年代以來,中國陸續制定和出臺了《公益事業捐贈法》、《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和《基金會管理條例》等涉及慈善事業捐贈、稅收、所得稅與社團管理等方面的法律和條例。全國已建立了2.8萬個社會捐助接收站(點),形成了社會捐助網絡。截至去年底,我國在民政部門登記註冊的各級慈善會有395家,紅十字會有7萬多家,還有一部分志願者協會或義工協會組織、福利性的民辦非企業組織及基金會組織。它們在推進我國慈善事業發展中扮演着越來越重要的角色。
李學舉還介紹了中國慈善事業存在的一些急需解決的問題,主要有五方面:
一是慈善組織和機構數量少。登記註冊的民間組織28萬多個,其中有相當一部分還不是純粹意義上的民間慈善組織;志願者協會或義工協會剛剛起步;具有影響力的基金會不多。
二是慈善機構募捐能力較弱,動員社會資源的能力較差。
三是稅收政策的積極作用尚未得到充分發揮。
四是專項的慈善法律法規尚不健全。現行的法律法規尚不足以規範、保護和促進慈善事業的發展,迄今爲止,我國沒有專門的“慈善事業促進法”。當前亟須在法律上明確慈善組織的性質、慈善活動的程序、慈善活動的監督機制、慈善事業的主管部門,亟須規範慈善事業的進入、評估、監管、公益產權界定與轉讓、融投資、退出等行爲。
五是慈善組織缺乏公信力。有些慈善機構管理上存在漏洞,缺少必要的行業自律、監督和審計,善款使用上隨意性大。
李學舉介紹,民政部今年將規劃慈善事業中、長期的目標和藍圖,制定“中國慈善事業發展指導綱要”,推動慈善事業有序、快速發展。此外,還將與有關部門聯合制定“全面貫徹落實稅收政策意見”;制定“推進慈善組織建設的意見”;推動慈善組織和基金會的自律制度建設;支持社會力量興辦社會福利機構;推動社會捐助站(點)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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