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日前天津市召開的推進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經驗交流會上獲悉,經過4年多的努力,本市構成了綜合社會救助體系的基本框架,形成了以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養和災民救助爲基礎,以特困救助、臨時救濟、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爲補充,以醫療、教育、住房、取暖、就業、法律援助等專項救助制度和優惠政策相配套,以日常捐助、慈善募捐、社會互助爲輔助;政府主導、管理規範、社會參與、運轉協調、資金落實、網絡健全、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覆蓋城鄉所有困難羣衆的社會救助體系。
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斷完善,在城鎮實現“應保盡保”後,相繼解決了新疆返城知青、原工廠“五七連”人員、原企業精簡退職人員、被徵地農民等困難羣衆享受“低保”待遇的問題,實施了“低保與就業聯動”和“低保分類救助”措施。截至目前,本市城鄉低保戶有20.6萬人,其中城鎮低保對象爲17萬人,與去年12月底相比,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低保戶中,由於本人再就業、自謀職業、子女就業等原因,已有近3萬人主動退掉“低保”,其中有九成在政府開發公益性崗位安置大齡下崗失業人員活動中實現再就業。農村“低保”穩步推進,正向“應保盡保”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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