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有的《政府採購法》的框架下,儘快建立政府綠色採購實施法則,制定綠色採購標準和清單”,成了今日聚集在國家環保總局政府綠色採購國際研討會上有關專家學者的一致呼聲。北京奧組委環境部副部長餘曉萱代表該委承諾在奧運會的採購中願率先實踐綠色採購。
國家環保總局科技司副司長趙英民認爲,“政府綠色採購”就是在政府採購中善意選擇那些符合國家綠色認證標準的產品和服務。目前,我國建立政府綠色採購制度的時機基本成熟。從法律上來說,我國《政府採購法》第9條明確規定“政府採購應當優先採購高科技和環境保護產品,促進環保企業的發展,保證經濟的可持續發展。”這一規定可以說是對綠色採購制度的原則性規定。
國家環保總局有關專家還提出,目前,從相關配套制度建設和綠色採購產品的規模來看,我國已具備了推進政府綠色採購的市場條件。這些市場條件包括中國環境標誌計劃的廣泛實施。現由國家環保總局批准頒佈了56項環境標誌標準,已有1000多家企業,18000多種產品獲得中國環境標誌認證,形成了700億產值的環境標誌產品羣體。環境標誌產品認證制度基本涵蓋了政府採購的產品內容。
爲此,來自國家環保總局、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商務部、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等部門的專家一致認爲,制度和完善相關政府綠色採購的法律制度是我國推行政府綠色採購、“綠化”政府消費行爲的首要措施。專家們認爲,從長遠來說,制定專門的《政府綠色採購法》,以對政府實行綠色採購的主體責任、綠色採購標準和綠色採購清單的制定和發佈進行明確規定。
專家們提出,我國的《政府採購法》剛剛實施兩年,有關實施細則和制度正在進一步完善中,這是制度綠色採購法規的有利時機。同時,也考慮到我國《政府採購法》中已有相關原則性規定的實際情況,現階段可在該法的框架下,制定和頒佈適合我國國情的政府綠色採購實施條例或辦法,爲政府綠色採購提供強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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