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阜陽市人大常委會6月27日通過表決,依法撤銷阜陽中級人民法院五名法官的職務。
這批被撤職的法官此前已因涉嫌司法腐敗被紀檢部門調查,有的已被移交司法機關。這五位法官分別是阜陽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朱亞,經一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陳和平,執行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王春友,經二庭庭長、審判員員董炳旭和經二庭庭長、審判員薛懿。
將當地一位作爲原告的農民多年來欺詐得幾近傾家蕩產的薛懿是他們中第一位站上被告席的法官。4月29日他被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4年、貪污罪判處無期徒刑,合併執行無期徒刑。(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