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教委聯合召開了“進一步做好學校和幼兒園及周邊安全工作”動員部署會議。從29日起至今年年底,本市公安機關將對學校和幼兒園及周邊安全工作開展專項行動,分三個階段整治學校和幼兒園及周邊地區治安秩序。本市教育部門也將對學校內部進行檢查,排除內部安全隱患,並加強對師生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據瞭解,爲維護本市學校和幼兒園及周邊良好的治安秩序,保護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此次專項行動要本着“標本兼治”的原則,分三個階段進行,同時研究制定解決影響學校和幼兒園及周邊秩序治安問題的長效管理機制。第一階段爲調查摸底階段,對大中小學和幼兒園內部及周邊治安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的調查摸底,瞭解掌握學校和幼兒園在治安方面存在的難點、重點問題;第二階段爲集中整治階段,對學校和幼兒園進行全面徹底的安全大檢查,重點落實學校和幼兒園重點要害部位的安全防範工作,督促落實值班門衛制度和防火、防盜安全措施,同時,對學校、幼兒園門前及周邊秩序進行集中整治,清理亂擺亂賣,嚴厲打擊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偵破一批有影響的案件;第三階段爲總結驗收階段,通過明察暗訪等形式,對全市學校和幼兒園門前治安秩序進行檢查,對成績突出的單位予以表揚,對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 校外 嚴懲針對師生的犯罪行爲 徹底關閉校園附近遊戲廳
在嚴懲違法犯罪方面,市公安局要求各級公安部門要重點打擊攔截、毆打學生的流氓惡勢力及詐騙、綁架學生等刑事犯罪活動,對2004年以來未破的重點積案要掛牌督辦,限期破案。加強對學校、幼兒園及周邊地區的巡邏控制,在學生上、下課及晚自習時段適當增加警力;對師生的報警求助,要快速反應。
在維護校園周邊環境方面,要對干擾學校正常教學、生活秩序的經營性娛樂活動場所進行整頓:要徹底關閉中小學周邊200米範圍內的電子遊戲廳,取締校園周邊非法經營的歌舞廳、錄像廳和書報刊、音像製品零售出租攤點;交管部門要在地處交通複雜路段的小學、幼兒園上學、放學時,派民警或協管員維護校園門前道路的交通秩序,在學校、幼兒園周邊道路設置、完善交通標誌及交通安全設施,在學校門前的道路施劃人行橫道線,有條件的要設置人行橫道信號燈,減少交通事故隱患;要對校園門前的出租車進行專項治理,進一步規範出租車的停車秩序,使其停靠規範,徹底解決出租車擁堵校門的問題。 校內 防火防盜提高自救能力 不合格教職工一律調離
在消除校園內部隱患方面,公安部門將組織警力對學校、幼兒園適時開展安全大檢查。暑假即將來臨,各區縣教育局將集中力量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對所屬學校的重點部位逐一進行檢查,加強落實防火、防盜的措施。各學校要加強暑期值班,不留空崗。公安消防部門也將對學校、幼兒園內部的各種消防設備、器材進行檢查,督促學校對這些設備、器材的管理、維護和保養,凡過期、失效的,要及時更換,並確保消防通道的暢通。學校要加強對學校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管理,公安消防部門要對發現的校園內部的各種火災隱患,下發整改通知書,責成立即整改,對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予以處罰。此外,還要及時整改消除學校周邊地區的消防隱患。
在加強學校內部的安全管理上,市教委要求各學校、幼兒園的安全保衛崗位要由工作能力強的人員任職,並能與公安等部門協作以維護校園安全。根據要求,各中小學、幼兒園要有一名副校長、副園長具體負責內部安全管理工作。學校、幼兒園還要對維護校園安全予以資金保障,特別是要加大對技術防護設備的投入。此外,還要提高師生的法律意識。公安機關要選派民警擔任中小學和幼兒園的法制副校長或法制輔導員,對師生進行治安防範、交通和消防安全的教育。放假前,學校要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特別是要提高學生應對火災、水災等突發事件自救自護能力。嚴把教師入口關,審查學校、幼兒園新近和在職的各類從業人員的資質,凡不符合條件和崗位要求的教職工要一律調離教學和工作崗位。學校要建立完善的維護校園安全的有關制度,對出現問題的有關責任人實行通報批評、處分等不同等級的責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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