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關注2005年全球氣象災害
6月29日,自治區財政廳、民政廳聯合下發了《關於下達2005年自然災害救濟補助費的通知》,決定緊急向各市的財政局、民政局下撥總額爲2500萬元的自然災害救濟補助費,主要用於解決重災區災民的生活困難問題。
通知要求各級財政、民政部門,要嚴格按照民政部、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加強救災款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關於規範特大自然災害救濟補助費分配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對救災款物實行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佈、公開發放,確保專款專用,不得平均分配,也不得以慰問金形式發放或預留資金。